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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院判例解释新六法大全
大理院判例解释新六法大全.pdf电子版
作者:周东白编辑
年份:民国12[1923]
版本:世界书局[发行者]
总册数:3 册
总页数:1775 页
文件大小:53.1 MB
此为商法册,虽商行为、票据、海船等法当时尚无正式成文法,但补详录大理院关于该类的判例及解释
目录
商人通例三年三月二日
商人通例施行细则三年七月十九日
修正公司条例三年一月十三日 十二年五月十二日修正
公司条例施行细则三年七月十九日
公司保息条例三年一月十三日
商业注册规则三年七月十九日
商业注册规则施行细则三年八月十七日
修正公司注册规则三年七月十九日 十二年五月七日修正
修正公司注册规则施行细则三年八月十七日 十二年五月七日修正
附公司注册簿式
合伙
商行为
票据法
海船法
证券交易所法三年十二月十九日
证券交易所法施行细则四年五月二十五日
证券交易所法附属规则四年五月十日
证券交易所课税条例十年三月十一日
物品交易所条例十年三月五日
物品交易所条例施行细则十年四月十八日
物品交易所条例附属规则十年四月十六日
农商银行章程九年八月十八日
管理药商章程四年十月十日
商标法十二年五月三日
商标法施行细则十二年五月八日
商标局暂行章程十二年五月五日
关于商标各项书状程序十二年五月五日
商会法四年十二月十四日
商会法施行细则五年二月一日
商团组织大纲六年三月十一日
修正工商同业公会规则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工商同业公会规则施行办法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修正商事公断处章程二年一月二十八日 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修正
修正商事公断处办事细则三年九月二十一日 八年六月七日再修正
内分总则、债权、物权、亲属、继承5编
目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法例
第二章 人
第一节 权利能力
第二节 行为能力
第三节 责任能力
第四节 住所
第五节 人格保护
第六节 死亡宣告
第三章 法人
第一节 通则
第二节 社团法人
第三节 财团法人
第四章 物
第五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意思表示
第二节 契约
第三节 代理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第五节 无郊撤销及同意
第六章 期间及期日
第七章 时效
第一节 通则
第二节 取得时效
第三节 消灭时效
第八章 权利行使及担保
管理寺庙条例
附庙产所有权属诸寺庙惟权利早已移转者不溯既往令
附宗教事件应照管理寺庙条例办理咨
第二编 债权
第一章 通则
第一节 债权之标的
第二节 债权之效力
第三节 债权之让与
第四节 债权之承任
第五节 债权之消灭
第一款 清偿
第二款 提存
第三款 抵销
第四款 更改
第五款 免除
第六款 混同
第六节 多数债权人及债务人
第二章 契约
第一节 通则
第一款 契约之成立及其内容
第二款 契约之效力
第三款 契约之解除
第二节 买卖
第一款 通则
第二款 买卖之效力
第三款 买回
第四款 特种之买卖
第三节 互易
第四节 赠与
第五节 使用租赁
第六节 用益租赁
第七节 使用借贷
第八节 消费借贷
第九节 僱佣
第十节 承揽
第十一节 居间
第十二节 委任
第十三节 寄托
第十四节 合伙
第十五节 隐名合伙
第十六节 终身定期金
第十七节 博戏及赌事
第十八节 和解
第十九节 债务约束及债务承诺
第二十节 保证
第三章 广告
第四章 发行指示证券
第五章 发行无记名证券
第六章 管理事务
第七章 不当利得
第八章 侵权行为
第三编 物权
第一章 通则
第二章 所有权
第一节 通则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第四节 共有
第三章 典权(活卖附)
第四章 先买权
第五章 佃权
第六章 地上权
第七章 铺底权
第八章 地役权
第九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通则
第二节 抵押权
第三节 不动产质权
第四节 动产质物
第十章 占有
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
附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第攻条热河属暂不适用咨
附解释不动产典当办法疑义咨
附典当加价收赎办法川省准缓行咨
附典当不动产是否有特别习惯仰查明依法办理令
国有荒地承垦条例
国有荒地承垦条例施行细则
森林法
森林法施行细则
造林奖励条例
修正矿业条例
矿业条例施行细则
小矿业暂行条例
矿业注册条例
矿业注册条例施行细则
著作权法
解释水面之使用权函
营汛地面亦推行拍卖铺底人接租简间咨
京师铺底转移章程
附铺底验照章程
京师拍卖铺底人对于房东接租暂行简章
热河售放茨荘地规则
直隶旗圈地售租章程
奉省丈放内务府荘地章程
整理京兆所属租籽地章程
奉天省永佃地亩规则
核议八项旗租地亩确系官产呈
第四编 亲属
第一章 通则
第二章 家制
第一节 通......
《民事诉讼条例》为北洋政府1922年7月1日公布,施行于全国,共755条。本书将其立法理由、大理院判例、解释列于相应法条之后,也包括该法施行法及其他民诉法令
目录
民事诉讼条例十年七月二十二日
民事诉讼条例施行条例十年七月二十二日
大理院上告办法
民事非常上告暂行条例三年四月五日
民事诉讼执行规则九年八月三日
修正诉讼费用规则十一年六月三十日
征收诉讼费用注意事项十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修正司法印纸规则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司法印纸规则施行细则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诉讼状纸规则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拘押民事被告暂行规则七年十二月十九日
民事简易程序暂行条例十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民事公断暂行条例十年七月十日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法院
第一节 事务管辖…一条至一三条
第二节 土地管辖…一四条至三四条
第三节 指定管辖…三五条至三七条
第四节 合意管辖…三八条至四一条
第五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四二条至五一条
第二章 当事人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五二条至六三条
第二节 共同诉讼…六四条至六八条
第三节 诉讼参加…六九条至八一条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八二条至九三条
第五节 诉讼辅佐人…九四条至九五条
第六节 诉讼费用…九六条至一一八条
第七节 诉讼担保…一一九条至一二九条
第八节 诉讼救助…一三〇条至一四〇条
第三章 诉讼程序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一四一条至一四八条
第二节 送达…一四九条至一八七条
第三节 日期及期限…一八八条至二〇一条
第四节 诉讼行为之迟误…二〇二条至二一二条
第五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二一三条至二三四条
第六节 言词辩论…二三五条至二六〇条
第七节 裁判…二六一条至二八〇条
第八节 诉讼卷宗…二八一条至二八三条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第一章 地方审判厅诉讼程序
第一节 起诉…二八四条至三〇八条
第二节 言词辩论及其准备…三〇九条至三二七条
第三节 证据
第一目 通则…三二八条至三五一条
第二目 人证…三五二条至三八一条
第三目 鉴定…三八二条至三九九条
第四目 书证…四〇〇条至四三〇条
第五目 勘验…四三一条至四三六条
第六目 证据保全…四三七条至四四五条
第四节 和解…四四六条至四五〇条
第五节 判决…四五一条至四七五条
第二章 初级审判厅诉讼程序…四七六条至四九四条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四九五条至五二九条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五三〇条至五四九条
第四编 抗告程序…五五〇条至五六七条
第五编 再审程序…五六八条至五八二条
第六编 特别诉讼程序
第一章 证书诉讼程序…五八三条至五九五条
第二章 督促程序…五九六条至六一一条
第三章 保全程序…六一二条至六三三条
第四章 公示催告程序 六三四条至六六七条
第五章 人事诉讼程序
第一节 婚姻事件程序…六六八条至六八八条
第二节 嗣续事件程序…六八九条至六九二条
第三节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