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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六法理由判解汇编 会文堂新记书局[总经售者] 中华民国六法理由判解汇编

中华民国六法理由判解汇编.pdf电子版

作者:郭卫 周定枚编辑
年份:民国二十三年[1934]
版本:会文堂新记书局[总经售者]
总册数:4 册
总页数:2424 页
文件大小:73.2 MB
第1册 ¥3.00
试读
页数:604 页 · 大小:13.5 MB
本册收民法、民商、刑法、民诉、刑诉以外的各种法令的判解 目录 党务 ○民众团体组织方案 ○人民团体职员选举通则 官制 ○国民政府司法院组织法 ○交通部组织法 ○省政府组织法 ○县组织法 ○县组织法施行法 ○县政府行政会议规程 ○市组织法 ○市参议员选举法 ○公务员征戒委员会组织法 官规 ○国民政府颁发印信条例 ○官吏服务规程 ○官吏恤金条例 ○官吏恤金条例实行细则 ○公务员征戒法 ○公务员调验规则 内政 ○国籍法 ○国籍法施行条例 ○户籍法 ○区自治施行法 ○乡镇自治施行法 ○区乡镇坊调解委员会权限规程 ○各县区公所与公安分局划定事权办法 ○县保卫团法 ○著作权法 ○著作权法施行细则 ○出版法 ○出版法施行细则 ○监督慈善团体法 ○监督慈善团体法施行规则 ○监督寺庙条例 ○寺庙登记条例 ○各地方救济院规则 ○修正民营公用事业监督条例 ○清乡条例 ○违警罚法 ○拘留所规则 财政 ○验契暂行条例 ○印花税暂行条例 ○修正司法机关依印花税暂行条例科罚及执行规则 ○卷菸漏税处罚暂行章程 ○盐法 ○私盐充公允赏届处置办法 ○民国元年六厘公债条例 ○民国元年六厘公债施行细则 ○妨害内债信用征罚令 ○营业税法 ○各省征收营业税大纲 ○各省征收营业税大纲补充办法 军政 ○国军剿匪暂行条例 ○军用枪炮取缔条例 ○戒严条例 交通 ○邮政条例 实业 ○佃农保护法 ○农会法 ○农会法施行法 ○工会法 ○工会法施行法 ○修正工厂法 ○修正工厂法施行条例 ○工厂检查法 ○修正劳资争议处理法 ○团体协约法 ○渔业法 ○渔业法施行规则 ○渔业登记规则 ○渔业登记规则施行细则 ○渔会法 ○渔会法施行规则 ○矿业法 ○矿业法施行细则 ○矿业登记规则 ○森林法 外交 ○管辖在华外国人实施条例 ○内地外国教会租用土地房屋暂行章程 教育 ○教育会法 ○教育会法施行细则 ○私立大学及专门学校立案条例 卫生 ○西医条例 度量衡 ○度量衡法 ○修正度量衡法施行细则 ○度量衡器具营业条例 ○度量衡器具营业条例施行细则 ○度量衡器具检定费征收规程 各省单行章程 ○浙江省佃农缴租章程 ○东省铁路职工储蓄援助会章程 ○热河省清理旗地官产章程 其他 ○公文程序条例 ○判解别录 ●新判解补遗
第2册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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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666 页 · 大小:25.8 MB
《中华民国六法理由判解汇编》分民法、民商、刑法、民诉、刑诉、杂法六册。收北洋政府大理院及国民政府最高法院、司法院自1912年至1934年2月止之各种判例和解释。本册为民法分册,包括「约法」及民法总则编、债编、物权编、亲属编的判解 目录 约法 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 第一章 总纲 第二章 人民之权利义务 第三章 训政纲领 第四章 国民生计 第五章 国民教育 第六章 中央与地方之权限 第七章 政府之组织 第一节 中央制度 第二节 地方制度 第八章 附则 民法 民法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 法例 第二章 人 第一节 自然人 第二节 法人 第一款 通则 第二款 社团 第三款 财团 第三章 物 第四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通则 第二节 行为能力 第三节 意思表示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第五节 代理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第六章 消灭时效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民法总则施行法 民法第二编债 第一章 通则 第一节 债之发生 第一款 契约 第二款 代理权之授与 第三款 无因管理 第四款 不当得利 第五款 侵权行为 第二节 债之标的 第三节 债之效力 第一款 给付 第二款 迟延 第三款 保全 第四款 契约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第五节 债之移转 第六节 债之消灭 第一款 通则 第二款 清偿 第三款 提存 第四款 抵销 第五款 免除 第六款 混同 第二章 各种之债 第一节 买卖 第一款 通则 第二款 效力 第三款 买回 第四款 特种买卖 第二节 互易 第三节 交互计算 第四节 赠与 第五节 租赁 第六节 借贷 第一款 使用借贷 第二款 消费借贷 第七节 僱佣 第八节 承揽 第九节 出版 第十节 委任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第十二节 居间 第十三节 行纪 第十四节 寄托 第十五节 仓库 第十六节 运送营业 第一款 通则 第二款 物品运送 第三款 旅客运送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第十八节 合伙 第十九节 隐名合伙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第二十三节 和解 第二十四节 保证 民法债编施行法 民法第三编物权 第一章 通则 第二章 所有权 第一节 通则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第四节 共有 第三章 地上权 第四章 永佃权 第五章 地役权 第六章 抵押权 第七章 质权 第一节 动产质权 第二节 权利质权 第八章 典权 第九章 留置权 第十章 占有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民法第四编亲属 第一章 通则 第二章 婚姻 第一节 婚约 第二节 结婚 第三节 婚姻之普通效力 第四节 夫妻财产制 第一款 通则 第二款 法定财产制 第三款 约定财产制 第一目 共同财产制 第二目 统一财产制 第三目 分别财产制 第五节 离婚 第三章 父母子女 第四章 监护 第一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第二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 第五章 抚养 第六章 家 第七章 亲属会议 民法亲属编施行......
第3册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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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76 页 · 大小:18.7 MB
本册收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令的判解 目录 民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法院 第一节 管辖 第二节 法院职员之回避 第二章 当事人 第一节 当事人能力及诉讼能力 第二节 共同诉讼 第三节 诉讼参加 第四节 诉讼代理人及辅佐人 第三章 诉讼标的之价额及诉讼费用 第一节 诉讼标的之价额 第二节 诉讼费用 第三节 诉讼担保 第四节 诉讼救助 第四章 诉讼程序 第一节 当事人书状 第二节 送达 第三节 期日及期间 第四节 诉讼程序之停止 第五节 言词辩论 第六节 裁判 第七节 诉讼卷宗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 第一节 起诉 第二节 言词辩论之准备 第三节 证据 第一目 通则 第二目 人证 第三目 鉴定 第四目 书证 第五目 勘验 第六目 证据保全 第四节 和解 第五节 判决 第二章 简易诉讼程序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 第三章 抗告程序 第四编 再审程序 第五编 特别诉讼程序 第一章 督促程序 第二章 保全程序 第三章 公示催告程序 第四章 人事诉讼程序 第一节 婚姻事件程序 第二节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第三节 禁治产事件程序 第四节 宣告死亡事件程序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 ○民事诉讼条例有效部分 ○修正民事诉讼律有效部分 ○民事调解法 ○修正民事调解法施行规则 ○处理民事调解应行注意事项 ○修正诉讼费用规则 ○征收诉讼费用注意事项 ○非讼事件征收费用暂行规则 ○司法印纸规则 ○贴用司法印纸办法摘要 ○司法状纸规则 ○民事诉讼执行规则 ○补订民事执行办法 ○办事民事诉讼案件应行注意事项 ○管收民事被告人规则 ●新判解补遗
第4册 ¥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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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数:578 页 · 大小:15.2 MB
本册收刑事诉讼法及有关法令和法院组织法等的判解 目录 刑诉 ○刑事诉讼法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法例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 第四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第五章 被告之讯问 第六章 被告之羁押 第七章 证人 第八章 鉴定人 第九章 扣押及搜索 第十章 勘验 第十一章 辩护 第十二章 裁判 第十三章 文件 第十四章 送达 第十五章 期限 第二编 第一审 第一章 公诉 第一节 侦查 第二节 起诉 第三节 审判 第二章 自诉 第三编 上诉 第一章 通则 第二章 第二审 第三章 第三审 第四编 抗告 第五编 非常上诉 第六编 再审 第七编 简易程序 第八编 执行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法施行条例 法院组织 ○法院组织法 ○最高法院组织法 ○司法官官俸发给细则 ○最高法院处务规程 ○最高法院检察署处务规程 ○最高法院拟定各省法院移送卷宗办法 ○各省高等法院院长办事权限暂行条例 ○各省高等法院检察官办事权限暂行条例 ○地方法院院长办事权限暂行条例 ○地方法院检察官办事权限暂行条例 ○民刑案件编号计数规程 ○关于取消特种刑事临时法庭办法 ○武汉临时商事法庭条例 ○修正承发吏职务章程 ○法庭旁听暂行规则 审判 ○修正县知事兼理司法事务暂行条例 ○县知事审理诉讼暂行章程 ○邻县上诉暂行简章 ○覆判暂行条例 ○刑事诉讼审限规则 司法行政 ○国民政府司法院统一解释法令及变更判例规则 ○法律施行日期条例 ○法律施行到达日期表 ○新法制施行条例 ○监狱规则 ○修正县监所协进委员会暂行章程 ○看守所暂行规则 ○假释管束规则 ○假释者须知事项 ○修正旧监狱呈请假释办法 ○监犯保外服役暂行办法 ○监狱人保护事务奖励规则 ○出监人保护会组织大纲 ○解剖尸体规则 ○反省院条例 ○律师章程 ○推检各员退职后三年内不得在原任法院管辖区域内执行律师职务令 ○无领事裁判权国律师出庭暂行章程 ○甄拨律师委员会章程 ○律师登录章程 ○律师公会会则 ○律师惩戒委员会规则 ○会计师条例 ○会计师条例实行细则 ○会计师审查规则 ○会计师服务细则 ○会计师惩戒委员会组织章程 行政诉讼 ○行政法院组织法 ○行政法院处务规程 ○行政诉讼法 ○行政诉讼费条例 ○诉原法 华洋诉讼 ○法律适用条例 ○中华民国与各外国旧约已废新约未订前适用之临时办法 ○审理无领事裁判权国人民民刑事诉讼章程 ○审理无约人民民刑诉讼须知 ○撤销承认苏俄领事所有各省苏俄国营商业机关一并勒令停止营业令 ○各省交涉署裁撤后办理华洋诉讼案件补充办法令 ○关于上海公共租界内中国法院之协定 ○上海法租界内设置中国法院之协定 ○再核前上海公共租界会审公廨刑事判决规则 ○江苏高等法院第三分院处理前上海法租会审公廨判决期满送内地惩办刑事案件规则 海上捕获 ○捕获法院条例 ○海上捕获条例 ●新判解补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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