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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律草案
目录简介
民初设法典编纂会,1914年2月改设法律编查会,1918年7月又改设修订法律馆。1926年由大理院院长余棨昌起草民法总则编,应时等起草债编,北大教授黄右昌起草物权编,高锺起草亲属、继承两编,此为第2次民律草案。本书是该草案的总则编。分人、物、法律行为、期限之计算、消灭时效5章,共223条
目录
第一章 人
第一节 人
第二节 法人
第一款 通则
第二款 社团法人
第三款 财团法人
第四款 外国法人
第二章 物
第三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行为能力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三节 契约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第五节 代理
第六节 无效撤销同意及承认
第四章 期限之计算
第五章 消灭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