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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新六法
目录简介
伪临时政府法规汇编。分基本法、官制官规、司法机关、民事实体法、商事法、民事手续法、刑事实体法、刑事手续法、行政诉讼诉愿法、警察、卫生等11类
目录
基本法
立国宗旨
临时政府宣言(民国二七年二月七日政府公报)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宣言(民国二七年六月二○日政府公报)
北平改称北京(民国二七年一月一八日临府布告)
暂仍以民国初元制定之卿云歌为国歌(民国二七年三月二六日临府临字第四七号)
法例·公报
公文程序规则(民国二七年九月一○日临府临字第一○三号)
公文程序条例题名变更并施行日期之件(民国二七年一○月一○日临字一一八号)
法规制定标准法(民国二七年七月一二日临府临字第九三号)
暂行援用从前法令之件(民国二七年一月一日临府公布)
划一各省及特别市公署单行规则实施程手续办法(民国二七年六月三○日临府临字第九一号)
人民呈递书状办法(民国二七年二月一四日临府临字第二九号)
法律适用条例(民国七年八月五日国府(暂准援用))
法律施行日期条例(民国二一年一二月二三日国府公布)
法律施行到达日期表(民国二一年一二月二三日国府公布)
政府公报暂行条例(民国二七年一月二四日临府公布)
官制官规
政府组织
修正行政委员会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九月一八日临府临字第一○五号)
行政委员会秘书厅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一月一日临府公布)
议政委员会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一月一日临府公布)
议政委员会秘书厅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一月一日临府公布)
司法委员会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一月一日临府公布)
司法委员会秘书厅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一月一日临府公布)
中央官制
内政部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九月一八日临府临字第一○六号)
治安部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一月一日临府公布)
教育部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一月一日临府公布)
法部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一月一日临府公布)
财政部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九月一八日临府临字第一○七号)
实业部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四月一五日临府临字第五八号)
地方官制
省公署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三月二三日临府临字第四五号)
道公署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三月二三日临府临字第四五号)
县公署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三月二三日临府临字第四五号)
特别市公署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四月二五日临府临字第六二号)
市公署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五月二五日临府临字第六二号)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条例(见官规之部)
铨叙审查会组织大纲(见官规之部)
官规
官吏服务规则(民国二七年四月一五日临府临字第五六号)
公务员惩戒条例(民国二七年五月二七日临府临字第七九号)
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条例(民国二七年五月二七日临府临字第七九号)
铨叙审查会组织大纲(民国二七年三月一一日临府临字第四一号)
行政年度、司法年度之件(民国二七年六月一四日临府临字第八三 八四号)
县保卫团奖惩给恤暂行章程(民国二七年三月三日临府治安部总字第一六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