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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总则
目录简介
著者曾在国立武汉大学任教授。本书据历年讲义增补而成。分总论和本论。总论概述法律的定义、法律之学术及法学,以及民法的定义、法源、效力、民法上的权利义务等。本论分权利之主客体、法律行为、期日及期间、消灭时效等5章。书中多引德国、法国、瑞士、意大利等国的民法条文,与本国民法比较论述
目录
总论
第一章 法律之观念
第二章 法律之学术及法学
第三章 民法
第一节 民法之意义
第二节 民法之法源
第三节 民法典之编纂
第四节 民法之效力
第五节 法律之检认
第六节 法律之解释
第七节 民法法规之分类
第四章 民法上之权利
第一节 民法上之权利
第二节 权利之分类
第五章 民法上之义务
本论
第一章 权利之主体
第一节 总说
第二节 自然人
第一款 权利能力
第一项 权利能力之消灭
第二项 外国人之权利能力
第二款 行为能力
第一项 未成年人
第二项 禁治产人
第三项 限制能力人之相对人之地位
第三款 住所
第四款 失踪及死亡宣告
第三节 人格保护
第四节 法人
第一款 法人之本质
第二款 法人之权利能力
第三款 法人之行为能力
第四款 法人之种类
第五款 法人之设立
第六款 法人之登记
第七款 法人之住所
第八款 法人之机关
第一项 总说
第二项 董事
第三项 社员总会
第九款 社团法人之内部关系
第十款 章程及捐助行为之变更
第十一款 法人之监督
第十二款 法人之消灭(解散)
第一项 解散之意义及原因
第二项 清算
第十三款 外国法人
第二章 权利之客体
第一节 物之意义
第二节 物之种类
第三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总说
第一款 法律关系及法律效果
第二款 权利之得丧变更
第一项 权利之取得
第二项 权利之丧失
第三项 权利之变更
第三款 法律要件及法律事实
第二节 法律行为之本质及种类
第一款 法律行为之本质
第二款 法律行为种类
第三节 法律行为之标的
第一款 法律行为之成立要件及效力发生要件
第二款 标的之确定
第三款 标的之可能
第四款 标的之适法
第五款 标的之社会的妥当性
第六款 法律行为之方式
第四节 法律行为之解释
第五节 意思表示
第一款 意思表示之意义
第二款 意思与表示之不一致
第一项 真意保留
第二项 虚伪的意思表示
第三项 错误
第三款 有瑕疵之意思表示
第一项 被欺诈而为之意思表示
第二项 被胁迫而为之意思表示
第四款 意思表示之效力发生时期
第五款 意思表示之受领能力
第六款 意思表示之方法及解释
第六节 条件及期限
第一款 条件
第一项 条件之意义
第二项 条件之种类
第三项 条件之成否
第四项 附条件法律行为之效力
第五项 附假装条件之法律行为
第六项 条件之许可
第二款 期限
第一项 期限之种类
第二项 期限之届至(即到来)
第三项 附期限之法律行为之效力
第四项 期限之许可
第七节 代理
第一款 总论
第二款 代理之种类
第三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