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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行民法谈话 会文堂新记书局[总发行所] 现行民法谈话

现行民法谈话.pdf电子版

作者:金鸣盛着
年份:民国二十六年[1937]
版本:会文堂新记书局[总发行所]
页数:95 页
文件大小:1.8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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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对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各条综合编述、解释。分总则、债、物权、亲属、继承5编

目录

第一分 总则

第一节 民法的意义

第二节 民法的性质

第三节 私权的种类

第四节 私权的主体

第五节 自然人和权利能力

第六节 行为能力

第七节 住所

第八节 法人

第九节 法人的种类

第十节 法人的权利能力

第十一节 法人的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

第十二节 私权的客体

第十三节 有体物

第十四节 物的种类

第十五节 法律行为

第十六节 私权的得失变更

第十七节 法律行为的种类

第十八节 法律行为的目的

第十九节 意思表示

第二十节 意思和表示不一致

第二十一节 不自由的意思表示

第二十二节 意思表示效力的发生

第二十三节 法律行为各要件

第二十四节 法律行为的附款

第二十五节 条件

第二十六节 期限

第二十七节 代理

第二十八节 委任代理和法定代理

第二十九节 无权代理

第三十节 无效的法律行为

第三十一节 可撤销的法律行为

第三十二节 期间和期日

第三十三节 时效

第三十四节 时效的中断

第三十五节 权利行使的限制

第三十六节 自卫行为

第三十七节 自助行为

第二分 债

第三十八节 债的意义

第三十九节 债权标的

第四十节 债的发生

第四十一节 契约分类

第四十二节 契约的消减

第四十三节 买卖契约

第四十四节 互易契约

第四十五节 赠与契约

第四十六节 租贷契约

第四十七节 使用借贷契约

第四十八节 消费借贷契约

第四十九节 僱佣契约

第五十节 承揽契约

第五十一节 委任契约

第五十二节 寄托契约

第五十三节 仓库契约

第五十四节 运送营业契约

第五十五节 合伙契约

第五十六节 和解契约

第五十七节 保证契约

第五十八节 他种契约

第五十九节 债的效力

第六十节 债权保全

第六十一节 债的移转

第六十二节 多数当事人

第六十三节 债的消减

第三分 物权

第六十四节 物权的意义

第六十五节 物权的性质

第六十六节 物权的种类

第六十七节 物权的设定,得失和变更

第六十八节 所有权

第六十九节 所有权的取得

第七十节 共有

第七十一节 用益物权

第七十二节 地上权

第七十三节 永佃权

第七十四节 地役权

第七十五节 担保物权

第七十六节 抵押权

第七十七节 质权

第七十八节 典权

第七十九节 留置权

第八十节 占有

第四分 亲属

第八十一节 亲属范围

第八十二节 亲系

第八十三节 亲等

第八十四节 亲属关系的发生和消减

第八十五节 婚姻的意义

第八十六节 婚约

第八十七节 结婚

第八十八节 结婚无效和撤销

第八十九节 夫妻

第九十节 夫妻财产制

第九十一节 法定财产制

第九十二节 约定财产制

第九十三节 离婚

第九十四节 离婚效力

第九十五节 父母子女

第九十六节 监护

第九十七节 监护人的产生

第九十八节 监护人职务

第九十九节 抚养

第一百节 家

第一百零一节 亲属会议

第五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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