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事务管理
事务管理
目录简介
讲述学校的经费、图书、文件、器物、校舍、校工、杂务的管理等
目录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事务管理的意义
第二节 科学管理与事务管理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一节 经费的来源
第二节 经费的支配
第三节 概算和预算的编造
第四节 计算和决算的编造
第五节 经费的出纳和稽核
第三章 图书管理
第一节 图书馆的组织
第二节 图书馆的设备
第三节 图书选择法
第四节 图书登记法
第五节 图书分类法
第六节 图书编目法
第七节 图书出纳法
第八节 图书典藏法
第九节 杂志索引编制法
第十节 报纸剪存法
第四章 文件管理
第一节 管理文件的原则
第二节 文件的种类和形式
第三节 文件的收送和交办
第四节 文件的撰拟和核判
第五节 文件的缮校和印发
第六节 文件的归档和保管
第七节 检查制度
第五章 器物管理
第一节 器物的购置
第二节 器物的分类
第三节 器物的登记
第四节 器物的保管
第五节 器物的领发
第六节 对遗失物及遗弃物的处理
第六章 校舍管理
第一节 校舍的支配
第二节 校舍的登记
第三节 校舍的检查
第四节 校舍的修葺
第五节 校舍的管制
第六节 校舍的租赁
第七章 校工管理
第一节 校工的雇用
第二节 工作的指导
第三节 工作的考察
第四节 校工的惩奖
第五节 校工的训练
第八章 杂务管理
第一节 膳食问题
第二节 防火防盗问题
第三节 清洁问题
第四节 医疗问题
第五节 福利问题
第九章 创校和立案
第一节 创办程序
第二节 呈请立案
第三节 呈报停办或变更
第十章 接收和移交
第一节 接收须知
第二节 移交手续
附录
一、 国民学校法
二、 国民学校及中心国民学校规则
三、 国民教育实施纲领
四、 中学法
五、 修正中学规程
六、 县市立中等学校设置办法
七、 修正私立学校规程
八、 补习学校法
九、 补习学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