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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印矿业法令汇编
目录简介
内收矿业法(国民政府于1930年5月26日公布,1938年7月22日第3次修正)及经济部钢铁管理规则(经济部于1940年1月24日公布)等60余种法规及矿区测量标准图式等
目录
矿业法
矿业法施行细则
非常时期农矿工商管理条例
矿业登记规则
矿场法
矿工待遇规则
矿场实习规则
矿场钩虫病预防规则
矿业警察规程
矿业指导所章程
矿业监察员规程
抽签决定矿业优先权暂行办法
实业部订定各省市主管官署核办矿业呈请案件限期暂行规则
国营矿区管理规则(附承租国营矿区契约标准)
实业部征收矿区税办法
实业部委托中央银行或中国交通两银行征收矿区税程序(附表)
实业部农工矿业团体登记规则
整理全国地质调查办法
各区地质调查所工作标准(附咨)
四川省政府查勘矿区规则
华侨投资国内矿冶业奖励条例
关于雇用妇女工作于一切矿场地下之公约草案
工矿调整委员会实施办法
摘录公司法关于公司章程各条文
农矿部设立各矿局公司督办监察条例
清查各矿冶业公司局厂股本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
矿产品运输出口管理规则
管理矿产品实施办法
凡呈请设定矿业权或增减矿区图在可能范围内应使用经纬仪实地测量并将测量记录填表附送以资对证咨
战时领办煤矿办法
煤矿爆发预防规则
凡呈请设定煤矿采矿权如具有明确矿区图附缴法定税费其呈请地经主管官署查与他人呈请地或矿区不重复者无论属于何种煤质一律准予先行开采电令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煤炭管理事项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煤矿管理章程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城市煤炭管理章程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煤运管理章程
煤质分析表应具要件
对于陕甘川晋滇黔六省铁矿如经主管应查明实合于矿业法第五十九条第一项各款规定之一者得由常地炉户城窑主就现时掘采部分划为小矿区依法呈领咨
钢铁管理规则
綦江铁矿筹备处供给土炉铁砂暂行规则
綦江铁矿筹备处土炉包采暂行规则
非常时期采金暂行办法
增加金产办法
加紧中央收金办法
民营金矿业监督办法
特准探采油矿暂行条例
土石采取规则
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惩处私贩偷运钨砂暂行条例
汞业管理规则
管理汞业实施办法
川康铜业管理规则
川康铜业管理处试办矿户炼炉贷款暂行办法
管理锡业规则
凡与外人订立运售铁钨锰锑等矿砂契约须先由部核准方为有效令
凡采取白云石者应一律令饬作为矿业法第二条所指之苦土石类依法呈请设定矿业权令
对于采取硫磺矿钾矿硝酸盐矿务令先行依法设定矿权方准施工咨
经济部地质调查所组织条例
经济部资源委员会组织条例
矿工调整委员会组织纲要
经济部矿冶研究所组织条例
经济部钢铁管理委员会章程
经济部钢铁管理委员会土铁管理处组织章程
经济部采金局组织规程
四川省矿区测勘队组织规程
四川省地质调查所组织条例
附录
一、 矿区测量标准图式
二、 矿区图式示例
三、 矿业呈请书式样
探矿呈请书(呈部用)
探矿呈请书(呈厅局用)
采矿呈请书(呈部用)
采矿呈请书(呈厅局用)
领采小矿业呈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