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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要论总则 朝阳学院 民法要论总则

民法要论总则.pdf电子版

作者:余棨昌着
年份:民国二十年[1931]
版本:朝阳学院
页数:296 页
文件大小:6.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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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依据国民政府1929年颁行的民法总则编次,引述各国相关法条及学说论述。除绪论概述民法的意义、体裁、适用范围、解释、沿革,以及民法上的权利义务外,分法例、私权之主客体、法律事实与法律上之效力、消灭时效、时、权利之行使等7章

目录

绪论

第一章 民法之意义

第二章 民法之体载

第三章 民法适用之范围

第一节 关于时之民法适用范围

第二节 关于人及关于地之民法适用范围

第三节 关于事之民法适用范围

第四章 民法之解释

第五章 民事法规之沿革

第六章 民法编篡之略历

第七章 民法上之权利

第一节 权利之意义

第二节 权利之分类

第一款 总说

第二款 私权之分类一

第三款 私权之分类二

第四款 私权之分类三

第八章 民法上之义务

本论

第一章 法例

第一节 民法之法源及其适用之次序

第二节 法律行为之方式及解释

第二章 私权之主体

第一节 总说

第二节 自然人

第一款 权利能力

第一项 权利能力之终始

第一目 总说

第二目 胎儿

第三目 死亡宣告

第一段 总说

第二段 死亡宣告之法定期间

第三段 死亡宣告之程序

第四段 死亡宣告之效果及其发生之时期

第五段 死亡宣告之撤销

第二项 权利能力之范围

第二款 行为能力

第一项 总说

第二项 未成年人

第一目 成年年龄

第二目 未成年人之能力

第三项 禁治产人

第一目 禁治产之意义及宣告

第二目 禁治产宣告之效力

第三目 禁治产宣告之撤销

第三款 责任能力

第四款 人格权之保护

第五款 住所

第三节 法人

第一款 总说

第一项 法人之沿革

第二项 法人之性质

第三项 法人之分类

第四项 法人之设立

第五项 法人之能力

第六项 法人之解散

第一目 总说

第二目 解散后财产这处分

第一段 财产之归属

第二段 清算

第二款 社团法人

第一项 社团法人之设立

第二项 社团法人之机关

第一目 总说

第二目 总会

第三目 董事

第三项 社团法人之事务

第四项 社团法人内部关系

第一目 总说

第二目 社员资格之得丧

第三目 社员之权利义务

第五项 社团法人之解散

第六项 社团法人之监督

第三款 财团法人

第一项 财团法人之设立

第二项 财团法人之机关

第三项 财团法人之解散

第四项 财团法人之监督

第四款 外国法人

第三章 私权之客体

第一节 总说

第二节 物之意义

第三节 物之能力

第四节 物之种类

第四章 法律事实与法律上之效力

第一节 总说

第二节 权利之发生消减变更及取得丧失

第三节 法律事实与行为

第四节 意思表示

第一款 意思表示之意义

第二款 意思表示之种类

第三款 意思表示之方法

第四款 意思表示之解释

第五款 意思表示之效力发生时期

第六款 意思表示之受领能力

第五节 法律行为

第一款 法律行为之语源

第二款 法律行为之意义

第三款 法律行为与诉讼行为

第四款 法律行为之种类

第五款 法律行为之一般成立要件

第六款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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