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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法令辑要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秘书处编辑室[发行者] 人事法令辑要

人事法令辑要.pdf电子版

作者: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人事室 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秘书处编辑室编辑
年份:民国三十五年[1946]
版本: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秘书处编辑室[发行者]
页数:170 页
文件大小:4.7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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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分管理、考试、训练、任用、级俸、铨审、考绩、奖惩、服务、抚恤、登记等11类

目录

一 管理

聘用派用人员管理条例

二 考试

考试法

考试法施行细则

检定考试规则(附各种检定考试科目表)

三 训练

县各级干部人员训练大纲

四 任用

公务员任用法

公务员任用法施行细则

非常时期公务员任用补充办法

县长任用法

县行政人员任用条例

警察官任用条例

警察官任用条例施行细则

各省市警察教育人员任用暂行办法

主计人员任用条例

技术人员任用条例

技术人员任用条例施行细则

军用文官任用暂行条例

军用文职人员转任普通公务员条例

五 级俸

公务员叙级条例

公务员叙级条例解释(附图表)

公务员叙级条例解释(续)

公务员支给薪俸限制办法

文官官等官俸表

文官官等官俸表说明

警察官官等官俸表

各省警察训练所职员俸给表

六 铨审

非常时期公务员资历证件补充办法

经历证明暨学历证明保结

内政部审核更名改姓及冠姓规则(附教育部限制学生更名改姓办法)

七 考绩

非常时期公务员考绩条例

非常时期公务员考绩条例施行细则(附表册)

八 奖惩

公务员惩戒法

九 服务

公务员服务法

公务员交代条例

十 抚恤

公务员抚恤法

公务员抚恤法施行细则

公务员退休法

公务员退休法施行细则

十一 登记

公务员登记规则

备用人员登记条例

备用人员登记条例施行细则

备用人员登记保保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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