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代社会
古代社会
目录简介
目录
第二篇 政府观念之发达(续)
第十一章 罗马的氏族制
一 意大利诸部族的氏族组织
二 罗马建设
三 组织于武力的民主政体之中的诸部族
四 罗马氏族制及其定义
五 以男系为家系以及和同氏族外的成员之结婚
六 氏族员之权利及义务
七 对于已死亡的同氏族员之财产上的相续之相互权
八 共同埋葬地之所有
九 宗教上的共通仪典氏族仪典
十 遵守氏族内不得通婚的义务
十一 土地之共有
十二 援助、防卫、伤害救治之相互义务
十三 带着氏族名的权利
十四 收纳他人为氏族之养子的权利
十五 选举酋长及罢免酋长的权利;及审问--古代拉丁社会之民主性
十六 一氏族内的氏族员数
第十二章 罗马胞族、部族、及国民制
一 罗马之氏族社会
二 罗马社会组成之四阶段
三 第一阶段--氏族制
四 第二阶段--由十氏族而成的胞族
五 第三阶段--由十胞族而成的部族
六 第四阶段--『罗马国民』
七 数的调整及部族之罗马集中
八 罗马元老院及其机能
九 民众公会及其权能
十 将军及其职能
十一 民主主义的罗马氏族制
第十三章 罗马政治的社会之设立
一 国民(populus)
二 庶民及被护民(olients)
三 贵族
四 阶级之界限
五 塞维阿力塔阿之新法令
六 资产阶级之创成与百长之设定
七 代替胞族委员会的百长委员会
八 阶级制代替氏族制
九 国势调查制之设定与市区制之改正
十 地方的市镇制
十一 氏族制之渐灭
十二 氏族制之功业
第十四章 从女系到男系的家系之转移
一 转移的方法
二 转移之动机为财产之保有
三 吕西亚人间之以女系为家系之本位
四 克里特人及伊特剌斯坎人之间的以女系为家系之本位
五 雅典人间之以女系为家系之本位
六 罗克赖人之百家族
七 在婚姻法中所见到的家系以女系为本位的证据
八 行于希腊诸部族间的条耳式血缘制
九 达内德之传说
第十五章 人类种族其他部族中的氏族
一 苏格兰的克兰爱尔兰的sopt
二 日耳曼部族及前代的氏族制之痕迹
三 亚细亚大陆的氏族制
四 希伯来人诸部族
五 希伯来人的氏族及胞族
六 阿非利加诸部族间的氏族制
七 澳大利亚土蕃间的氏族制
八 氏族制之广泛地通行于人类一般
第三篇 家族观念之发达
第一章 古代家族
一 家族制之五种形态
二 血族家族所生出来的马来式血缘制
三 punaluan 家族所生出的条耳式血缘制
四 由一夫一妇家族所生出来的雅利安式血缘制
五 家族制之中间形态--对偶与父系家长家族
六 对偶家族与父系家长家族不曾造出与之相适应的血缘制度
七 三种血缘制与三种家族形态之关联
八 二个究极的形态
九 究极的二形态之特性
十 类别的形态与叙述的形态之持续性
第二章 血族家族
一 血族家族之存在由马来式血缘制而得到证明
二 夏威夷之血缘制
三 亲族关系之五阶级
四 马来式血缘制之例解
五 马来式血缘制之说明
六 散得维齿诸岛之初期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