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田赋会要
田赋会要
目录简介
此编分「中央现行法令」及「地方法规」两部分。前者包括官制、官规、赋制、土地陈报、土地税、契税、重要命令、关于现行法令之重要解释8类,辑入有关法规、命令73种;「地方法规」部分分省辑入有关法规46种
目录
中央现行法令
一 官制
一 财政部田赋管理委员会组织暂行条例
二 财政部田赋管理委员会会计室组织规程
三 财政部各省(市)田赋管理处组织规程
四 财政部各县(市)田赋管理处组织规程
五 财政部各省县(市)田赋管理处征收处设置办法
六 修正财政部各县(市)土地陈报办事处组织规程
七 财政部各县(市)田赋管理处土地陈报编查队及编查分队组织通则
八 财政部各县(市)征购粮食监察委员会组织通则
九 财政部整理田赋人员训练所组织规程
十 财政部各省县(市)田赋管理处征收处淡征期间紧缩办法
二 官规
一 修正财政部职员考勤规则
二 财政部田赋管理委员会办事细则
三 财政部各省县(市)田赋管理处接管田赋办法施行细则
四 财政部田赋管理委员会会计室办事细则
五 财政部经办田赋摧收人员考核办法
六 财政部经办土地陈报人员考核办法
七 田赋征实考成办法
八 田赋征收实物摧征欠赋考成办法
九 财政部各省县(市)田赋征实员丁保证规则
一〇 财政部暨附属机关经征公款公物人员保证暂行办法
一一 财政部各省县(市)田赋管理处交代规则
一二 各县(市)田赋管理处粮食管理员交代暂行办法
一三 财政部田赋管理委员会督导人员服务规则
一四 财政部田赋管理委员督导工作提要
一五 财政部田赋管理委员会督导证使用规则
三 赋制
一 战时田赋征收实物暂行通则
二 欠赋催征通则
三 修正田赋征收实物滞纳处分办法
四 修正田赋推收通则
五 办理田赋推收应行注意事项
六 财政部田赋征收实物验收暂行通则
七 修正勘报灾款规程
八 修正土地赋税减免规程
九 修正战区土地税减免及耕地荒废救济暂行办法
一〇 各省田赋改征实物后业主收租不敷完粮补救办法
一一 田赋改征实物集体纳粮暂行规则
一二 财政部各省县(市)田赋管理处露天仓囤修建办法附具图样
一三 财政部各省县(市)粮食管理暂行通则
一四 财政部各省县(市)田赋管理处改修仓库工程实施原则附表
一五 田赋改征实物收纳划拨暂行办法
一六 田赋征收实物经收业务交接办法
一七 各省征收征购粮食交接办法
一八 各省在征实项下请价拨公教团警食米处理原则
一九 价拨各省田赋征实余粮调济民食办法大纲
二〇 财政部各省县(市)粮食管理须知
二一 财政粮食两部粮仓工具借拨办法
二二 财政部田赋经征人员淡征时期整理征册暂行办法
二三 三十一年度田赋征实及征购粮食工作竞赛通则
二四 民国三十一年粮食库券条例
二五 民国三十一年粮食库券领换凭证领换办法
四 土地陈报
一 各省田赋管理处接管省土地陈报处办法
二 修正办理土地陈报纲要
三 各省县颁发土地管业执照办法
四 加速限期完成陈报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