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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关于地方自治之决议案及文告 四川省政府[印行者] 中央关于地方自治之决议案及文告

中央关于地方自治之决议案及文告.pdf电子版

作者:杨镇江编著
年份:民国29[1940]
版本:四川省政府[印行者]
页数:57 页
文件大小:2.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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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本书收录23篇文献:《中国国民党政纲》、《训政纲领》、《地方自治与建设》、《确定训政时期党政府人民行使政权治权之分际及方略案》、《定期召开国民大会与加紧促成县政建设》等。有弁言

目录

一、 中国国民党政纲(节录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二、 训政纲领(十七年十月三日第二届中央第一七二次常务会议决议)

三、 地方自治与建设(节录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政治报告决议案)

四、 破定训政时期党政府人民行使政权治权之分际及方略案(十八年三月二十一日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五、 确定地方自治之方略及程序以立政治权之分际及方略案(十八年三月二十三日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通过)

六、 训政时期党务进行计划案(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七、 训政时期之规定案(第三届中央执行中央领导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八、 完成县自治案(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

九、 推行地方自治为训政时期主要工作(节录十八年六月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宣言)

十、 训政时期国民政府施政纲领(十八年六月第三届中央报行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决议通过)

十一、 通告各级党部努力训政时期实际工作(十八年十一月六日中央执行委员会通告)

十二、 注重县长人选案(十九年三月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

十三、 训政时期党务工作笔案(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决议)

十四、 信后党务必须集中于县及县以下之地方社会事业(节录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宣言)

十五、 完成地主自治更定地方区划(节录第三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宣言)

十六、 促进地方自治及注重区乡镇组织与人选办法(二十年三月二日中央第一三四次常务会议通过)

十七、 训政时期完成县自治实施方案内政部主管事务分年进行程序(中央第二百零七次政治会议通过)

十八、 地主自治指导纲领(二十二年五月十八日第四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七十一次常务会议通过)

十九、 改进地方自治原则(廿三年二月廿一日中央政治会议通过四月内政部奉行政院令公布同年八月修正第二项条文)

二十、 开宪治修内政以立民国确实巩固之基础(节录二十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

二十一、 切实推行地方自治以完成训政工作案(二十四年十一月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议决通过)

二十二、 厘定地方自治法规则原则(二十五年中央政治会议通过)

二十三、 定期召开国民大会与加紧促成县政建设(节录二十八年十一月十二日第五届中央执行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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