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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法规集刊
民国法规集刊.pdf电子版
作者:萧永任编辑
年份:民国21[1932]
版本:民智书局[发行者]
总册数:3 册
总页数:2058 页
文件大小:55.2 MB
全书共30集。所辑法规自1928年10月至1934年6月本书最后一册出版前。包括国民政府和各省市政府颁布之法规。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试、监察、地方制度8类。其中行政类又分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建设、蒙藏侨务等。如有中央及各省政府重要宣言、布告则设专栏登载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国民政府救济水灾委员会章程
附录 国民政府令
国民政府训令
第二类 官规
自由职业团体图记刊用章程
文书上仅具职衔而未经署名者不能仅钤用小章以代表该职员之本人文
附录 文官处原函
第三类 行政
第一目 内政
河北省各县等次一览表
国史馆筹备处组织规程
附录 行政院令
内政 实业部劳工卫生委员会规程
内政 实业部劳工卫生委员会会议细则
市县地方自治机关行文办法
附录 书式
中央国医馆组织章程
中央国医馆各省市国医馆组织大纲
新闻记者公会主管官署在省政府应为民政厅令
附录 司法院原函
修正县保卫团同甲各户联保切结式
附录一 县保卫团同甲各户联保切结式
附录二 县保卫团甲长牌长联保切结式
附录三 县保卫团旗式
区长乡长被选为商工农教各会职员及农会代表自应许其兼任令
第二目 外交
外交部条约委员暂行组织规程
第三目 军政
军需人员保证条例
附录 保证书式
对保书式
军政部制革厂南湖工场暂行编制表
陆军服制研究委员会简章
航空学生考选章程
航空学生考选委员会规则
战斗纲要草案
巩县兵工厂编制表
济南兵工厂编制表
华阴兵工厂编制表
巩济汴华四兵工厂技术人薪额表
军政部兵工署理化研究所组织条例
附录 军政部兵工署理化研究所编制表
军政部对中外商行公司请求事件行文准则
军政部对各部队及驻京办事处通讯处行文准则
军政部兵工署直辖各厂经济委员会办事细则
军政部第一制呢厂派员赴国外考察计划
修正水陆地图番查条例
核定军队过境时向地方借用一切款项偿还办法令
第四目 海军
修正海军服装条例第二十五条条文
第五目 财政
四川省善后公债基金保管总委员会章程
四川省善后公债基金保管分委员会章程
银行兑换券发行税法
银行业收益税法
民国二十年盐税短期库券发行简单
河南省民国二十年善后公债条例
附录 河南省民国二十年善后公债还本付息表
各机关款项应一律交由中央银行存汇令
财政部全国于酒商登记事务总所暂行章程
第六目 实业
工厂法第十三条准以二年内为实施之预备期间令
实业部核定渔会理事证书可由该管官署核发渔会监事会议如有组织必要可依照规定于会章载明文
外商火油公司在我国租建油地及码头凡未经中央核准者一律无效令
核定工会分事务所准设常务干事一人由干事中互推担任文
中央核示纪念日工人休假给资办法
工商同业公会因会员之变迁停业或改业致不足法定人数该公会当然不能仍奋存在令
实业部商品检验局生丝检验规程
江浙农作物改良委员会组织规则
凡为商标专用权之呈请者除自然人外如用公司名义必须先......
全书共30集。所辑法规自1928年10月至1934年6月本书最后一册出版前。包括国民政府和各省市政府颁布之法规。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试、监察、地方制度8类。其中行政类又分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建设、蒙藏侨务等。如有中央及各省政府重要宣言、布告则设专栏登载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陆军步兵学校条例
附录 编制表九种
陆军炮兵学校条例
附录 编制表八种
陆军工兵学校条例
附录 编制表六种
修正交通部航政局组织法
第二类 官规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印刷所简章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铸造所简章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公报发行所简章
国民政府文官处印铸局印刷铸造两所工友服务通则
第三类 行政
第一目 内政
国民政府定购赈灾美麦装运付款条件
修正区长训练所条例第十三条条文
修正自治训练所章程第十三条条文
修正自治训练分所规则第十二条条文
基督教团体申请组织或立案可依修正人民团体组织方案等及其有关之各种法令指导办理令
振务委员会委员分赴各省放振办法
行政执行法除与约法牴触者无效外仍得援用至村长如系依法令从事于公务当为公务员若对于县政府命令奉行不力不应依行政执行法处分令
附录 行政执行法
核示乡镇监察委员会兼任调解员各疑义令
核示区乡镇自治施行法公营业及纯利范围令
核示乡镇大会法定人数疑义令
核定乡镇居民民会议主席万不得已准派代表行令
第二目 外交
修正外交部处务规程第五章三十九条至第四十六条条文
外交部国际问题研究委员会规则
驻外名誉领事职务暂行办法
第四目 军政
军政部规定全国陆军应领民国二十年冬季服装定量表
附录 军政部令
修正办理逃兵官长奖惩规则
中央各军事机关民国二十年陆军大学初试联合委员会规则
附录 中央各军事机关民国二十年陆军大学初试联合委员会编组表
要塞堡垒地带法
第四目 财政
中华民国编制十九年度决算章程
附录 决算报告书及说明
收支对照表及说明
贷借对照及说明
财产目录及说明
国民政府民国二十年赈灾公卖条例
财政部部员考勤奖惩规则
修正财政部考绩章程
民国二十年赈灾公卖第一期发行简章
附录 民国二十年赈灾公卖还本付息表
第五目 实业
党部办理会计职员不包括在会计师条例第三条规定资格之内令
核示商会法疑义令
内政部 实业部 教育部会定各省训练农业推广人员办法大纲
核示矿业法施行时各项疑义令
解释工厂法各项疑义令
解释公会法未有规定各项疑义令
附录 湖南建设厅原呈
中央模范农业推广区组织章程
国府规定工厂检查法施行日期令
解释矿业法第五条第二十条及同法施行细则第十四条各规定疑义令
实业部收呈办法
关于标明航运重包裹重量公约
第六目 教育
三民主义教育实施原则
教育会法实施细则
教育部督学办事细则
学生义勇军教育纲领
第七目 交通
船舶检查登记船舶国籍证书等章程内图于应行收费或不收费事项表
附录 交通部原令
交通史编......
全书共30集。所辑法规自1928年10月至1934年6月本书最后一册出版前。包括国民政府和各省市政府颁布之法规。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试、监察、地方制度8类。其中行政类又分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建设、蒙藏侨务等。如有中央及各省政府重要宣言、布告则设专栏登载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高等考试襄试处警卫组规程
修正教育部组织法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条文
修正首都警察厅组枳法第十二条至第十六条及第十八条条文
修正兵工厂组织条例
附录 兵工厂编制系统表
陆海空军总司令行营党政委员会组织条例
陆海空军总司令行营党政委员会分会组织条例
附录 陆海空军总司令行营党政委员会分会辖区表
公务员甄别初审委员会组织条例
实业部国际贸易局组织条例
第二类 官规
授送勋章办法
修正国民政府文官处处务规程第十九条第二十条条文
国民政府主计处办理各机关岁计会计统计人员暂行规程
剿匪期内各级行政人员奖惩条例
现任公务员甄别审查条例旅行期间展至民国二十年十二月底截止令
陆海空军总司令行营党政委员会及各处处务规程
解释铁路员工服务条例第十九条第四项疑义令
内政部华北水利委员会章程
内政部太湖流域水利委员会章程
修正内政部处务规程
提倡国人考察边境办法
附录 申请书式二种考察报告表式一份
警政统计规则及表式
附录一 违警登记表及说明
附录二 违警统计月报表
附录三 编造违警统计月报表之说明
附录四 违警统计表
附录五 违警犯统计表
附录六 公安局假预审刑事犯统计月报表
附录七 公安局假预审刑事犯统计表
附录八 公安局破获案件统计期报表
附录九 公安局救护人民统计期报表
附录十 公安局破获案件统计表
附录十一 公安局救获人民统计表
附录十二 公安局辑获强盗窃盗财物统计期报表
附录十三 公安局因公死伤人员统计期报表
附录十四 公安局缉获强盗窃盗财物统计表
附录十五 炎灾统计月报表
附录十六 火灾调查表
附录十七 公安局因公死伤人员统计表
附录十八 编造火灾统计月报表之说明
附录十九 炎灾统计表
附录二十 自杀调查表
附录二十一 自杀统计期报表
附录二十二 自杀统计表
附录二十三 他杀调查表
附录二十四 他杀统计期报表
附录二十五 他杀统计表
修正内政部各司分料规则
古物保存法施行细则
褒掦修例
仿印国民历办法
修正内政部编审委员会章程
首都水灾急振会简单
政治会议核定凡市区内人口疏密悬殊对于划编邻闾坊区有因难时得作为高组织法第五条所称特殊情形准予变通划编
第二目 外交
修正外交部处务规程第八章第七十一条条文
第三目 军政
空军航加给规则
附录 空军飞航加给等级表
修正稽核智利硝暂行办法
军政部规定嗣后请委参谋人员暂照陆海空军参谋任免条例草案办理令
附录 陆海空军参谋任免条例草案
录用军事额外人员限制办法
附录 军政部请定额外人员范围之说明
军用技术人员之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