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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服务通令辑要
目录简介
所辑司法行政通令自1931年3月1日至1933年10月31日止。分风纪、任用、审判、检察、强制执行、监所等7类
目录
一 风纪
二 任用
三 审判
四 检察
五 强制执行
六 监所
七 其他
(一) 风纪
法官举止应格外严肃令
司法官不得沾染嗜好令
告诫法官令
司法官不得兼任行政官吏令
告诫司法人员谢绝酬应
严惩贪婪令
法官应专精职务砥砺廉隅令
严禁司法官吏与地方人士及军政要人滥行应酬及迎合干荣令
奉行政院令为据司法行政部呈请重申禁令以杜奔竞一案令仰遵照等因仰遵照并饬所属照遵令
法官调任转任应遵照程限表令
申禁擅离职守令
法官承办案件不得畏难规避令
法官兼任教员应回避律师充任职员学校通饬
查察贿嘱情求各弊通饬
推检各员退职后一年内不得在原任法院管辖区域内执行律师职务令
在职法官母得与律师密迩往还令
律师于撤销登录后一年内不得在原指定执行区域内充任法官令
退职司法人员一年内不得在同一律师公会区域内之法院执行律师职务令
各法院退职人员三年内不得在原任院区域执行律师职务令
各法院退职人员于声请律师登录时经登录法院查明其退职日期在奉令之前者仍照本部十八年第二八五号训令办理令
视察监所人员不得向监所荐人又视察监所人员应轮流选派令
通饬各旧监所直接监督长官不时密查所属各管狱员如有尅扣口粮情弊一经查出立即依法惩处令
饬查管辖内有无亲属回避人员呈覆核办令
奉行政院转奉国府令公务员对于政府设施认为不妥可用书面建议不得向外发表违者得由主管长官分别交付惩戒等因转饬遵照令
饬知奉交中央决议全国各级公务员非奉有决议或长官命令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某一机关发表谈话令
(二) 任用
颁发司法官任用回避办法令
颁发司法官任用暂行标准令
公布司法官审查委员会规则令
公布司法官叙补及审查资格成绩办法令
抄发甘宁青新司法官任用暂行办法令
颁发监狱官任用暂行标准令
公布监狱官审查委员会规则令
公布审查监狱官资格及成绩办法令
公布县监所职员审查委员会规则令
公布审查县监所职员资格及成绩办法令
各省高院长官对于所属各员不得无故呈请更调令
各机关展馆遇更调时不得增委人员滥增俸给令
填送法官考绩表评定等须认真考核然后拟定令
法官出缺应即呈部侯派不得擅自派其有院派在前者并应从速报部令
通饬法官出缺时呈报继任人员及候补推检预送成绩各办法令
法官成绩文件务须由各该管长官遵章检送不得凭本人挑选令
重申前令县制遴保候补人员令
颁发推检考绩表式暨考绩表造报及保管规则令
慎选纪录书记官并优予待遇令
记录书记官须严加考核报部惩奖令
各监主任看守应于高级看守中选充令
公布学习推事检察官学习规则令
公布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初试及格人员学习规则令
公布修正监狱官练习规则令
(三) 审判
上诉案件不得延搁令
司法机关应革除延宕审判实践陋习令
法官务依时莅庭令
奸非猥亵案件应酌量情形停止公开令
法官遇有更调其业经开始审理各案须继续清理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