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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pdf电子版
作者:黄祖诒编辑
年份:民国二年[1913]
版本:丙午社
总册数:3 册
总页数:636 页
文件大小:22.2 MB
目录
绪论
第一编 地方裁判所通常诉讼手续
第一章 正式诉讼手续
第一节 诉
第一款 诉之意义
第二款 给付之诉
第三款 确认之诉
第四款 创设之诉
第五款 起诉
第六款 客观的诉之并合
第七款 反诉
第八款 起诉之效力
第一项 诉讼物之权利拘束
第二项 权利拘束之效力
第三项 权利拘束之消减
第二节 诉讼成立之条件
第三节 答辩
第一款 形式上之答辩
第二款 本案之答辩
第四节 准备书面之交换
第五节 口头辩论
第一款 关于诉讼条件之辩论
第二款 本案之辩论
第三款 口头辩论之方式
第六节 准备手续(二六六条以下)
第七节 证据手续
第一款 总论
第二款 举证之责任
第三款 证据调之通则
第四款 各个之证据方法
第一项 人证
第二项 鉴定
第三项 书证
第一目 书证之意义及种类
第二目 证书之证据力
第三目 提出证书之义务
第四目 书证之手续
第四项 检证
第五项 当事者本人之讯问
第五款 证据保全
目录
绪论
总论
第一章 强制执行之要件
第一节 判决
第二节 判决以外之执行名义
第三节 执行名义所当备之要素及执行之效力
第四节 执行文
第五节 执行文以外之要件
第六节 不具备强制执行之要件之执行行为之效力
第二章 关于强制执行之实施之通则
第一节 强制执行之机关
第一款 执达吏
第二款 裁判所
第二节 强制执行之关系者
第三章 关于强制执行之申立、异议、上诉
第一节 申立
第二节 异议
第一款 对于执行文之付与之异议
第二款 对于执行机关之行为之异议
第三款 关于请求之异议
第四款 执行参加(关于强制执行之目的物之异议)
第三节 上诉
第四章 强制执行之停止及制限
第五章 关于强制执行之保证、供托及费用
各论
第一部 金钱债权之强制执行
第一章 关于动产之强制执行
第一节 通则
第二节 对于有体动产之强制执行
第一款 可得差押之有体动产
第二款 差押之实施
第三款 差押之效力
第四款 差押实施后之手续
第一项 换价之手续
第二项 照查手续
第三项 配当要求
第三节 对于财产权之强制执行
第一款 可得为差押之目的之财产权
第二款 差押之实施
第三款 取立命令
第四款 转付命令
第五款 取立转付以外之换价方法
第六款 对于金钱以外之财产权之差押后之手续
第四节 配当手续
第一款 配当手续之开始及配当表之作成
第二款 异议及异议之上诉
第三款 配当之实施
第二章 对于不动产之强制执行
第一节 通则
第二节 依强制竞卖之执行手续
第一款 竞卖之申立
第二款 竞卖手续开始决定
第三款 竞卖之实施
第一项 竞卖前之手续
第二项 竞卖前之手续之取消
第三项 竞卖
第四项 关于竞落之异议
第四款 关于竞落之决定
第一项 竞落许可决定
第二项 竞落不许可决定
第五款 新竞卖
第六款 再竞卖
第七款 对于关于竞卖之决定之上诉
第八款 对于共有不动产之持分之竞卖手续
第九款 入札拂
第十款 竞卖申立之凑合及配当要求
第一项 竞卖申立之凑合
第二项 配当要求
第十一节 配当手续
本册为区法院诉讼手续,包括通常诉讼和督促手续及上诉、再审、证书诉讼、为替诉讼四部分
目录
第八节 裁判
第一款 判决之种别
第二款 为判决之条件
第三款 判决之内容
第四款 判决之作成
第五款 判决之言渡
第六款 判决之更正及追加
第七款 判决之效力
第八款 决定及命令
第二章 变式诉讼手续
第一节 懈怠判决
第二节 故障
第二编 区裁判所诉讼手续
第一章 通常诉讼手续
第一节 起诉之方法及准备书面
第二节 口头辩论
第二章 督促手续
上诉
绪论
第一章 控诉
第一节 提起控诉之条件
第二节 提起控诉之方式及期间
第三节 控诉权之抛弃
第四节 附带控诉
第五节 控诉之效力
第六节 控诉审之诉讼手续
第二章 上告
第一节 申请上告之要件
第二节 提起上告之方式及期间
第三节 上告之效力
第四节 上告审之诉讼手续
第三章 抗告
第一节 抗告之种类及条件
第二节 抗告之效力
第三节 抗告手续
再审
绪论
第一章 再审之条件
第二章 提起再审之诉之方式及期间
第三章 再审手续
第四章 准再审
证书诉讼及为替诉讼
第一章 证书诉讼
第二章 为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