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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邮政汇兑协定 [出版者不详] 国际邮政汇兑协定

国际邮政汇兑协定.pdf电子版

年份:[1947]
版本:[出版者不详]
页数:38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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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内收1947年7月5日在巴黎签定的国际邮政公约的补充协定,并附施行细则及国际邮政旅行支票之开发

目录

国际邮政汇兑协定

第一章 绪言

第一条 互换汇票之办法

第二章 汇票之开发

第二条 汇款及收据

第三条 汇款之注明及折合之价率

第四条 开发汇票最高之数额

第五条 资费

第六条 免费汇票

第七条 电汇

第八条 回帖

第九条 快递

第十条 受款人亲自兑取之汇票

第三章 汇票之兑付

第十一条 兑付

第十二条 兑付之最高数额

第十三条 邮政活期帐目之登记

第十四条 依据投递费

第十五条 准许兑款之资费

第十六条 书明存局候领之汇票

第十七条 电报汇票之投递

第十八条 汇票之有效时期

第十九条 汇票之背书轻让

第四章 撤回更改姓名地址改寄无法投递及声请查询等项

第二十条 汇票之撤回及姓名地址之更改

第二十一条 汇票之改寄

第二十二条 无法投递之汇票

第二十三条 声请查询人询问事项

第五章 责任

第二十四条 责任之范围

第二十五条 责任之例外

第二十六条 声请补偿款项之交付

第二十七条 付款期限

第二十八条 责任之确定

第二十九条 向发汇邮政偿还垫付之补偿金

第六章 会计及作废之汇票

第三十条 资费之分配

第三十一条 帐目

第三十二条 清算

第三十三条 作废之汇票

第七章 各项规定

第三十四条 参与汇兑事务之各局

第三十五条 其他机关之参加

第三十六条 公约条款之适用

第三十七条 课税及他项费用之禁止

第三十八条 邮政旅行支票

第三十九条 休会期间提案之核准

末项规定

第四十条 本协定施行日期及有效期限

国际邮政汇兑协定施行细则

第一篇 卡片汇票

第一章 汇票之开发寄递及兑付

第一百〇一条 汇票单式

第一百〇二条 单内登列之事项及私人通讯

第一百〇三条 汇票之寄递

第一百〇四条 电报汇票

第一百〇五条 发银回帖

第一百〇六条 快递汇票

第二章 各项手续

第一百〇七条 不合规则之汇票

第一百〇八条 散轶遗失或损毁之汇票

第一百〇九条 汇票期限之展长

第一百十条 汇票之撤回及更改姓名住址

第一百十一条 改寄

第一百十二条 无法兑交汇之票

第一百十三条 声请查询

第一百十四条 询问事项

第一百十五条 在他国开发汇票之声请查询及询问

第三章 会计

第一百十六条 月账

第一百十七条 总账

第一百十八条 清算及付款

第四章 通知及单式

第一百十九条 应向国际邮政公署及各邮政通知之各事项

第一百二十条 为公众备用之单式

第二篇 用清算方法互换之汇票

第一章 汇票之开发寄递及兑付

第一百二十一条 互换局

第一百二十二条 汇票单式

第一百二十三条 清单之造具

第一百二十四条 汇票之兑付

第一百二十五条 电报汇票

第一百二十六条 回帖

第一百二十七条 快递汇票

第一百二十八条 免费汇票

第一百二十九条 航空寄递之汇票

第二章 各项手续

第一百三十条 清单之查核及修正

第一百三十一条 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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