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户籍法

户籍法 [中央警官学校] 户籍法

户籍法.pdf电子版

作者:郑宗楷编
年份:[1940]
版本:[中央警官学校]
页数:76 页
文件大小:2.5 MB
¥3.00
免费试读

目录简介

据编者在该校第一期高级班的讲义摘录而成,共7章。附编者《由我国户籍史论到户籍问题》、《户籍法应如何实施》两篇论文

目录

第一章 户籍法的概念

一 户籍法的意义

二 我国的户籍法

三 户籍法与民法国籍法之关系

第二章 户籍法的效用

一 直接效用

二 间接效用

第三章 户籍事务及机关

一 户籍事务在行政上的地位

二 自治人员兼任户籍事务的理由

三 户籍事务的进行及其管辖区域

四 执行机关监督机关及襄助机关

五 户籍主任及户籍员之职务的回避

六 赔赏责任

第四章 户籍及人事登记的声请

第一节 概说

一 户籍的单位

二 本籍及寄籍的确定

三 外人寄留地的规定

四 身分登记的重要

五 户籍登记及人事登记的关系

六 户籍登记与警区户口调查及全国户籍调查之差异

第二节 户籍及人事登记声请的通则

一 声请人

二 声请场所

三 声请期间

四 罚锾及催告

第三节 户籍登记的声请

第一款 户籍登记

一 概说

二 声请人声请期间及声请场所

三 户籍登记声请书应载事项

第二款 转籍

一 何谓转籍

二 声请人声请期间及声请场所

三 声请书应载事项

四 其他

第三款 设籍

一 何谓设籍

二 声请人声请期间及声请场所

三 声请书应载事项

四 其他

第四款 除籍

一 概说

二 声请人声请期间及声请场所

三 除籍登记声请书应载事项

四 特殊除籍

五 其他

第五款 迁徙

一 何谓迁徙

二 声请人声请期间及声请场所

三 声请书应载事项

四 其他

第四节 人事登记的声请

第一款 出生

一 概说

二 声请人

三 声请期间

四 声请场所

五 声请书记载事项

六 在车船中出生之声请

七 发现弃儿之声请及其声请笔录之制作

八 死亡死产及流产

九 其他

第二款 认领

一 概说

二 声请人及声请期间

三 声请书应载事项

四 未出生子女之认领

五 其他

第三款 收养

一 概说

二 声请人声请期间及声请场所

三 声请书应载事项

四 终止收养关系登记之声记人及声请期间

五 终止收养关系登记声请书应载事项

第四款 结婚

一 概说

二 声请人声请期间及声请场所

三 声请书应载事项

四 未成年人结婚登记之声请

五 撤销结婚登记之声请

第五款 离婚

一 概说

二 声请人声请期间及声请场所

三 声请书应载事项

四 其他

第六款 监护

一 概说

二 声请人声请期间及声请场所

三 声请书应载事项

四 监护人更换之声请

五 监护关系终止之声请

第七款 死亡

一 概说

二 声请人声请期间及声请场所

三 声请书应载事项

四 在车船中死亡的声请

五 其他

第八款 死亡宣告

一 概说

二 声请人及声请期间

三 声请书应载事项及其附件

四 死亡宣告撤销后之声请

第九款 继承

一 概说

二 声请人声请期间及声请场所

三 声请书应载事项及其附件

第五章 登记之变更处更正

一 登记之变更

二 登记之更正

第六章 对于声请人的惩罚

一 违反声请义务的......

上一篇:明文钞 下一篇:古今历代十八史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