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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宪法草案释义 世界书局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释义

中华民国宪法草案释义.pdf电子版

作者:金鸣盛编著
年份:民国29[1940]
版本:世界书局
页数:408 页
文件大小:17.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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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就1936年5月5日国民政府公布的《中华民国宪法草案》(8章148条)逐条注释。内容基本上据著者的《产法院议订宪法草案释义》修改而成。据1937年4月30日立法院修改稿删去第146条,但其他依旧

目录

绪论

〇〇一 草案起草之由来

〇〇二 草案久而始决之原因

〇〇三 起草工作分两大时期

〇〇四 前期起草工作

〇〇五 后期起草工作

〇〇六 草案之特点一

〇〇七 草案之特点二

宪法前文

〇〇八 宪法前文之意义

第一章 总纲

〇〇九 本章规定之要点

〇一〇 国体之规定及其反对之主张

〇一一 第一条之立法精神

〇一二 反对本条规定各主张之驳正

〇一三 共和民主与统一之争

〇一四 共和二字之意义

〇一五 主权属于国民与源于国民不同

〇一六 主权与政权之别

〇一七 国民之界说

〇一八 我国国籍法重血统主义

〇一九 各国关于国籍之宪法法例

〇二〇 领土包括领海及领空而言

〇二一 省区包括市区在内

〇二二 列举式之用意

〇二三 各省之序列

〇二四 等字之意义

〇二五 领土变更之意义

〇二六 民族平等之理由

〇二七 民族平等与人民平等

〇二八 国旗之意义

〇二九 首都之规定与行都及陪都

第二章 人民之权利义务

〇三十 民权与天赋人权

〇三一 直接保障主义与间接保障主义

〇三二 人权主义与近代法理不合

〇三三 发权隋失之原因与恶法之制裁

〇三四 直接保障规定之困难

〇三五 民权之分类

〇三六 人民之义务

〇三七 他章所定之人民权利义务

〇三八 平等之意义

〇三九 种族之平等

〇四〇 阶级之平等

〇四一 宗教之平等

〇四二 男女之平等

〇四三 职业之平等

〇四四 身体自由

〇四五 身体自由之限制

〇四六 依法律三字之涵义

〇四七 执行机关之范围及其义务

〇四八 提审之申请权

〇四九 提审票

〇五〇 执行机关不尽责之制裁

〇五一 提审法

〇五二 军事审判与普通法院审判之划分

〇五三 两种审判之界限

〇五四 军事审判以刑事为限

〇五五 居所与住所及居住自由

〇五六 居住自由之限制

〇五七 迁徙自由及其限制

〇五八 迁徙之程序

〇五九 思想自由

〇六〇 思想自由之限制

〇六一 思想自由在刑法上之限制

〇六二 思想自由在特种刑事法规上之限制

〇六三 出版自由

〇六四 限制出版自由之法例及我国之现行法

〇六五 秘密通讯之自由

〇六六 通讯自由之限制

〇六七 信教自由

〇六八 信教自由之限制

〇六九 不信教之自由

〇七〇 集会与结社之意义

〇七一 集会与结社之种类

〇七二 限制集会自由之法例

〇七三 我国限制集会自由之方法

〇七四 结社自由之限制

〇七五 限制结社自由之法例

〇七六 我国限制结社自由之方法

〇七七 财产自由与所有权之社会化

〇七八 财产自由之限制

〇七九 财产之征用与征收

〇八〇 征用征收与征发之别

〇八一 征收与查封没收之别

〇八二 财产之查封

〇八三 刑事上之财产没收

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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