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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原论总则 大东书局[发行者] 民法原论总则

民法原论总则.pdf电子版

作者:史尚宽着
年份:民国35[1946]
版本:大东书局[发行者]
页数:305 页
文件大小:14.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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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按1929年5月国民政府公布的民法总则编次,分法例、人、物、法律行为、期日及期间、消灭时效、权利的行使7章。每章节有设问,并举例论述。前有绪论,概述民法的一般理论,介绍国民政府1929年公布的民法编制经过、特色及立法精神

目录

绪论

一 民法之意义

二 民法法典之编制

三 民法之法源

四 民法法规之种类

五 民法之解释

六 民法之效力

七 民法上之权利义务

八 我国民法之经过

九 新民法之特色与立法精神

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法例

第二章 人

第一节 自然人

第一款 自然人之权利能力

第二款 自然人之行为能力

第三款 人格之保护

第四款 住所及居所

第二节 法人

第一款 通则

第一目 法人之意义及种类

第二目 法人之设立

第三目 法人之权利能力

第四目 法人之行为能力

第五目 法人这侵权行为能力

第六目 法人之机关

第七目 法人之住所

第八目 法人之登记

第九目 法人之监督

第十目 法人之解散

第十一目 清算

第二款 社团

一、 社团之意义种类

二、 社团之设立

三、 总会

四、 社员

第三款 财团

一、 财团之意义及其类别

二、 财团之设立

三、 财团之组织及管理

四、 董事行为无效之宣告

五、 财团目的之变更

第四款 外国法人

第三章 物

第一节 物之意义

第二节 物之种类

第三节 动产与不动产

第四节 主物与从物

第五节 孳息

第四章 法律行为

第一节 通则

第一款 法律行为之意义

一 法律要件与法律上之效力

二 法律事实

三 法律上之行为

四 法律行为这本身

第二款 法律行为之种类

第三款 法律行为之成立要件

第四款 法律行为之方式

第二节 行为能力

第一款 概说

第二款 无行为能力

第三款 限制行为能力

一 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 法定代理人之代理权与同意权

三 限制行为能力人未得允许所为行为之效力

四 相对人之保护

五 限制行为能力之例外

第三节 意思表示

第一款 概说

一 意思表示之意义及其成立阶段

二 意思主义与表示主义

三 意思表示之种类

四 非真意之表示

第二款 意思之缺乏

第一目 虚伪表示

第二目 错误

第三款 意思之瑕疵

第一目 诈欺

第二目 协迫

第三目 撤销权之行使期间

第四款 意思表示之效力发生时期

第五款 意思表示之解释

第四节 条件及期限

第一款 条件

一 条件之意义

二 条件之种类

三 条件之成就与不成就

四 附条件法律行为之效力

五 不容附条件之法律行为

第二款 期限

一 期限之意义

二 期限之种类

三 期限之届至

四 附期限法律行为之效力

五 不容附期限之法律行为

第五节 代理

第一款 代理之意义性质及种类

第二款 代理及代理之效力

第三款 代理人之能力及其意思表示之效力

第四款 次代理人

第五款 代理权之限制

第六款 代理权之消灭

第七款 无权代理

第六节 无效及撤销

第一款 无效行为

第二款 得撤销之行为

第三款 须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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