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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海关出口税税则
目录简介
目录
第一类 动物,动物产品,及鱼介产品类
动物及动物产品(生皮,熟皮,皮货,及鱼介,海产品不在内)
生皮,熟皮,皮货
鱼介,海产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类(竹,燃料,藤,木材,木,纸,纺织原料不在内)
荳
杂粮及其制品
植物性染料
鲜果,干果,制果
药村及香料(化学产品不在内)
油,蜡
子仁
洒
糖
茶
烟早
菜疏
其他植物产品
第三类 竹,燃料,藤,木材,木及纸类
竹
燃料
藤
木材,木,及木制品
纸
第四类 纺织织维及其制品类
纺织强维
纱,线,纺织品,针织品
正头
其他纺织品
第五类 金属,矿石,及其制品类
矿砂,金属,及金属制品
玻璃及与玻璃器
石,泥土,砂,及其制品(磁器,搪磁器在内)
第六类 杂货类
化学品,化学产品
印刷品
杂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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