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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三十三年度工作计划
目录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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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提要
计划正文
第一部 国家财政
ⅰ 税收
壹 土地税
甲 田赋
一 征实征购及征借
子 继续催收三十二年度征实征购
丑 办理三十三年度新赋征实征借
寅 健全征收机构
卯 清理旧欠田赋
辰 充实收纳仓库
巳 准备清理战区田赋
午 训练田赋人员
二 土地陈报
子 继续办理土地陈报
丑 办理土地陈报复查更正
寅 整编坵户册籍
卯 继续办理总归户
辰 增设推收人员
巳 颁发管业执照
午 管理官产
乙 契税
一 继续整理契税
二 分区估定不动产标准价格
三 历行乡镇监证
丙 地价税及土地增值税
一 地籍整理
二 地价重估
三 提高地价税率并采用累进税制
四 普遍开征土地增值税
五 建立土地税管理机构
贰 直接税
甲 新得税过分利得税
一 严密稽征所得税及过分利得税
二 积极普遍推动财产租赁及出卖所得税
三 补借征课条件
四 充实直接税干部
乙 遗产税
叄 营业税
肆 印花税
伍 关税(附战时消费税)
一 调整关税税率
二 修订战时消费税税则并恢复原订国货完税价格之计算根据及推广征税区域
三 延展征收海关附加税
四 严密控制邮寄商货
五 添设边境关卡并恢复战区海关
六 扩充海务工作
七 派员考察关务
陆货物流
甲 改进现有货物税
一 统税
子 棉纱征实
丑 火酒税
寅 茶类税
卯 糖类税
辰 麦粉征实
巳 水泥税
午 饮料品税
未 竹木税
申 皮毛税
酉 瓷陶税
戌 纸箔税
二 矿产税
三 烟酒税
乙 加强分区督导制度
丙 举办新统税
丁 筹划恢复沦陷区税务
ⅱ 专卖
壹 盐专卖(附硝磺)
甲 场产部份
一 增加产量
二 推进官收
三 促进生产之改良
四 推进盐工管理与福利
乙 运销部份
一 调剂运额
二 增强运输力量
三 食盐配销
四 调整售价
五 屯储
六 建筑仓坨
丙 财务部分
一 运用盐专卖资金
二 调整专卖利益征率
丁 硝磺部份
一 收购土硝
二 收购硫磺
三 硝磺配销
四 囤存硝斤
五 筹设硫酸厂
六 筹设硝酸厂
贰 糖、火些、烟类专卖
一 增加生产提高质量
子 食糖
丑 火柴
寅 烟类
二 改进购储业务
子 收购部份
丑 储存部份
三 切实管制运销
子 运输部份
丑 销倍部份
四 推广专卖区域
ⅲ 金融
甲 巩固法币信用
一 调节发行并充实其准备
二 继续改进储蓄业务并推行团体储蓄
三 推行团体寿险
四 查禁敌伪钞票及伪造法币
五 管理进出口汇兑
乙 健全金融机构
一 健全中央金融机构
二 继续推设西北边疆金融网
三 健全地方金融组织
四 设法合并小规模银行钱庄
五 加强邻近战区之金融机构并相机向游击区推进业务
六 加强银行监理网
丙 管理金融业务
一 督查银行资金运用
二 发行产业证券并建立证券市场
三 改善四行贴放及农业贷款土地贷款合作贷款
四 管理市场利率
五 推行票据并督导银行办理承兑贴现业务
六 督缴银行存款准备金
七 督导银行提存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