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六法全书
六法全书
目录简介
收国民政府施行的各种主要法规、包括民法、商事法、民诉法、刑法、刑诉法5类法规共87种。另附其他法规69种。宪法只在目录页列出,并无条文
目录
宪法
民法
民法第一编总则 十八年五月二十三日公布同年十月十日施行
民法总则施行法 十八年九月二十国日公布同年十月十日施行
民法第二编债 十八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公布十九年五月五日施行
民法债编施行法 十九年二月十四日公布同年五月五日施行
民法第三编物权 十八年十一月三十日公布十九年五月五日施行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十九年二月十日公布同年五月五日施行
民法第四编亲属 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布二十年五月五日施行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 二十年一月二十四日公布同年五月五日施行
民法第五编继承 十九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布二十年五月五日施行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 二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同年五月五日施行
土地法 十九年六月三十日公布二十五年三月一日施行
土地法施行法 二十四年四月五日公布二十五年三月一日施行
契据专员任用条例 二十五年三月三日公布同日施行
估计专员任用条例 二十五年三月三日公布同日施行
公有土地处理规则 二十三年六月二日公布同日施行
城市公有土地清理规则 二十五年四月三十日公布同日施行
清理不动产典当办法 四年十月六日呈准暂准援用(按该办法自民法物权编施行后除合于民法物权编施行法之规定外不能再行援用)
不动产登记条例 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公布暂准援用
不动产登记条例施行细则 十一年八月二十四日二十五日训令
登记处指定调查员及征收费用规则 二十一年二月二十五日公布同日施行
登记通例 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公布
法人登记规则 十八年十二月二日公布同日施行
(已嫁女子追溯继承财产施行细则)十八年八月十九日公布同日施行
商事法
公司法 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公布二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公司法施行法 二十年二月二十一日公布同日七月一日施行
票据法 十八年十月三十日公布同日施行
票据法施行法 十九年七月一日公布同日施行
海商法 十八年十二月三十日公布二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海商法施行法 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公布二十年一月一日施行
保险法 二十六年一月十一日修正公布尚未施行
保险法施行法尚未公布
公司登记规则 二十年六月三十日公布同年七月一日施行
舰船法 十九年十二月四日公布二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船舶登记法 十九年十二月五日公布二十年七月一日施行
简易人寿保险法 二十四年五月十日公布同年十月十九日修正第十六条第二十二条条文同年十二月一日施行
简易人寿保险章程 二十四年八月十日公布同年九月二十五日更正第十一条第十条内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内第二十七条内第六十三条内各字句同年十二月日施行
保险业法 二十四年七月五日公布二十六年一月十一日修正第一条第四条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四十五条第五十条第五十六条及第七十六条条文公布
保险业法施行法 二十六年一月十一日公布
商人通例 三年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