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陕西省现行法规汇编
陕西省现行法规汇编
目录简介
收录中央政府1940年至1942年所颁行的法规。书前有例言
目录
(壹) 总类
国家总动员法
妨害国家总动员惩罚暂行条例
各省市县举行动员会议通则
提倡自动与积极工作精神宣传办法
党政工作考核办法
非常时期公务员考绩暂行条例补充办法
人事管理条例
各机关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人事管理机构设置通则
人事管理机构办事规则
统一募捐运动办法
加强推行储蓄业务办法
宣誓条例
各机关讲习法规办法
行政诉讼法
公文改良办法
敌国人民处理条例
敌产处理条例
敌国人民登记办法
敌产登记办法
敌产管理办法
敌产清理办法
各地方国民月会辅导办法
修正各省市政绩考成暂行条例
妨害兵役治罪条例
非常时期取缔集会演说办法
国殇墓园设置办法
军机防护法
各级机关拟订分层负责办事细则之原则与方式
(贰) 民政
县各级组织纲要
县各级组织纲要实施办法原则
省实施县各级组织纲要督导考核方案
县参议会组织暂行条例
县参议员选举条例
乡镇民代表选举条例
县参议员及乡镇民代表候选人考试暂行条例
县参议员及乡镇民代表候选人考试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县参议员及乡镇民代表候选人检覈办法
县参议员及乡镇民代表候选人声请检覈须知
地方自治实施方案
县自治法规解释
乡镇保应办事项
陕鄂湘川康滇黔七省厉行民枪登记及检举隐匿办法
县保甲户口编查办法
暂居户口登记办法
户口普查条例
防止汉奸间谍活动办法大纲
战时警察方案
(叄) 财政
旧赋催征通则
田赋征收通则
田赋征收实物考成办法
修正土地赋税减免规程
修正勘报灾歉规程
各省田赋征收实物后业主收租不敷完粮补救办法
自治经费筹补办法
各县市县公学产土地收纳租赋办法
乡(镇)财产保管委员会组织章程
公库法
(肆) 教育
教育部订定办理县各级教育行政应行注意事项
查报抗战损失应行注意事项
高中以上学校学生参战奖励办法
修正师范学校毕业生服务规程
初级中学三年级增设师资训练科目办法
小学法
优良小学教员奖励办法
修正民众学校规程
各省市中心学校及国民学校办理民教部应行注意事项
中心学校国民学校办理社会教育要点
保国民学校设施要则
乡(镇)中心学校设施要则
国民教育实施纲领
战时各级学校举行文艺美术作品劳军运动办法
县市立图书馆设置巡回文库办法
体育节(九月九日)举行办法要点
各县市儿童健康竞赛办法要点
推行家庭教育办法
教育部为私立中等学校校产免派保甲经费及配购军米积谷公函
(伍) 建设
中央信托局及中交农三行维持农本局在川陕黔三省所辅导设立之农贷机关(各县合作金库)及供给资金实施办法
全国公路植树监督规则
实业部复查公路植树办法
农林部奖励经营林业办法
修正经济部小工业贷款暂行办法
非常时期工商业提存特别准备办法
战时国防军需工矿业技术员工缓服兵役暂行办法
经济部管理废金属规则
各省粮食增产督导办法大纲
规定督饬商业同业公议价格办法
非常时期取缔日用重要物品囤积居奇办法
非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