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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地方自治大纲
目录简介
共17章。包括法兰西、比利时、荷兰、意大利、西班牙、丹麦、瑞典、挪威、德意志、瑞士、东欧罗巴洲、大不列颠和爱尔兰、英国海外领土、北美合众国、日本等
目录
序
第一章 绪言
第二章 法兰西
第三章 比利时
第四章 荷兰
第五章 意大利
第六章 西班牙
第七章 丹麦
第八章 瑞典
第九章 挪威
第十章 德意志
普鲁士
萨克森纳
维尔吞堡
巴伐利亚
巴登
第十一章 瑞士
第十二章 东欧罗巴洲
奥大利
捷克斯拉夫
哀索尼亚
芬兰
匈牙利
波兰
罗马尼亚
第十三章 大不列颠和爱尔兰
英格兰和威尔斯
苏格兰
北爱尔兰
爱尔兰自由邦
第十四章 英国海外领土
加拿大
澳大利亚洲
纽西兰
南非洲
英属印度
第十五章 北美合众国
第十六章 日本
第十七章 要略和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