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铨叙法规汇编
目录简介
分官等、分发及学习、任用、级俸、考绩、登记、奖励、抚恤、委托审查9类
目录
官等
整理官制厘定官等办法
中央各机关设置历任科员办法
各省视察员分荐任委任办法
分发及学习
高等考试及格人员分发规程
普通考试及格人员分发规程
考试及格人员人发边远木省区服务暂行办法
附 考试及格人员分发边远省区旅费及治装费表
修正高等考试司法官考试初试及格人员学习规则
普通考试警察行政考试及格人员练习规则
法院书记官训练班章程
修正监狱官练习规则
附 中央工作人员从事政治工作考试及格人员分发办法
救济国难期内考试及格失业人员办法
丙 任用
修正公务员作用法
修正公务员作用法施行细则
一 公务员任用审查表式及说明
二 公务员试署期潢成绩审查表式
三 革命资历证明书式
四 会任经历证明书式
五 学校毕业资格证明书式
边远省份公务员任用资格暂行条例
一 边远省份公务员任用资格暂行条例旅行期间及适用省分令
二 边远省份公务员省分公务员任用资格暂行条例令
三 边远省份公务员任用资格暂行条例施行期间自二十八年一月起展期三年令
蒙藏边区人员任用条例
附 国民政府令
蒙藏边区人员派赴各机关服务暂行办法
一 蒙藏边区人员派赴各机关服务保送暂行办法
二 保送书格式
三 蒙藏边区人员派赴各机关服务资格审查表式
技术人员任用条例
技术人中任用条例施行细则
警察官作用条例
警察官作用条例旅行细则
附一 国民政府废止远省分及县政府以正警察官适用警察官作用条例旅行细则
二 战区各级警察官任用办法
修正县长作用法
补充县长任用资格实施办法
附一 边远省分县长可适用边远省分公务员任用资格暂行标准令
二 续定广西省县长适用边远省分公务员任用资格暂行条例
三 战区县长准予任用变通办法
县行政人员任用条例
县司法处书记官任用条例
主计人员任用条例
主计人员作任用条例旅行细则
估计专员任用条例
契据专员任用条例
大学校长任用资格补充规定令
各种法规中有关任用之条文
一 修正公务员惩戒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
二 修正审计部组织法第十一,十二,十三各条
三 审计处组织法第九条第十条
四 行政法院组织法第六条
五 法院组织法第二十三,三十六,三十七,三十八四十八,各条
六 县司法处组织暂行条例第五条第一项各款
七 设治局组织条例第五条
八 修正交通部航政局组织法第九条
九 修正工厂检查法第五条第一项各款
特种公务员单行作用法规或组织法内漏列考试及格资格补救办法
中央政治学校毕业生任用资格铨定案
检定合格县长得在各该检定省分委任职案
级俸
修正暂行文官官等官俸表
暂行警察官官等官俸表
暂行法官及其他司法人员官等官俸表
外交官领事官官等官俸表
附 特准设〓任总领事地点
简荐委任待遇支俸办法
党务工作人员转官叙俸办法
调整技术人员待遇办法
铨叙部造送审计部任用审查合格公务员名册办法
公务员作用送审期限及期支给薪俸暂行办法
考绩
非常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