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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电信公约
目录简介
目录
无线电信普通规则
第一条 定义
第二条 无线电信之秘密
第三条 执照
第四条 稿件之选择
第五条 无线电波之分类
第六条 电波放射之性质
第七条 周率(波长)之分配及使用并电波放射之方法
第八条 业余电台及私家试验电台
第九条 移动电台必须注意之条件
第十条 报务员执照
第十一条 主管人员之权限
第十二条 电台之查验
第十三条 违章之报告
第十四条 呼号
第十五条 业务文件
第十六条 移动电台之普通通信程序
第十七条 普遍呼叫
第十八条 呼叫
第十九条 移动业务应用之电波
第二十条 干扰
第二十一条 备用装置
第二十二条 遇险信号及通报 警告 紧急及安全各种信号
第二十三条 执行移动业务电台之工作时间
第二十四条 移动业务通信秩序
第二十五条 无线电报发报台名之表示
第二十六条 无线电报之路由
第二十七条 无线电报之帐务
第二十八条 公众通信之航空无线电业务
第二十九条 低电力移动无线电话台之业务
第三十条 特种业务
第三十一条 国际无线电信咨询委员会
第三十二条 工会事务所之费用
第三十三条 普通规则之实施
附录 一 周率参差变动限度表
附录 二 周率带宽度表
附录 三 违章报告
附录 四 二等船舶电台之业务时间
附录 五 二等船舶电台之业务时间
附录 六 业务文件
附录 七 业务缩写
附录 八 移动电台应备文件
附录 九 无线电通信应用缩语表
附录 十 表示收音强弱之数目字
附录 十一 无线电报账册之标准样式
附录 十二 低电力移动无线电台通话传报程序
附录 十三 测向手续
附录 十四 国际无线电咨询委员会办事章程
最后议定书
无线电信附加规则
第一条 电报与电话规则适用与无线电信
第二条 报费
第三条 移动业务通信之优先次序
第四条 各无线电报之交递时间
第五条 无线电报之收报人姓名住址
第六条 疑义接受 重复传递 长途无线电通信
第七条 移动业务电台之传递
第八条 无法投递之通知
第九条 陆地电台保存无线电报之期限
第十条 普通邮递或航空邮递之无线电报
第十一条 特种无线电报
第十二条 数个收信地址之无线电信
第十三条 附加规则之施行
结语及签字
无线电报会议附加议定书
第一章 欧洲会议之组织与功用
第二章 欧洲会议之筹备
第三章 特别条文
第四章 关于苏俄联邦特殊地位之条文
第五章 附则
结语及签字
文件
会议时所陈述之意见与愿望
引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