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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之新趋势 商务印书馆 国际法之新趋势

国际法之新趋势.pdf电子版

作者:〔希腊〕鲍烈帝斯(N. Politis)原著
年份:民国22[1933]
版本:商务印书馆
页数:142 页
文件大小:5.2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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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许多人不相信国际法,同时在国际法上也出现一些新概念,如:「近代国家概念」、「国际平等原则」、「各国的权利义务论」、「个人在国际法上的地位」、「国际刑法」、「强制司法」等,需要研究探讨,本书著者对这些问题提出已见,以利于国际法的立法技术。本书原系著者在1926年7月于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演讲稿,经修改汇编成书,共6编

目录

宝道法文序

译者序

导言

第一篇 国际法之变迁

第一章 欧战后群信国际法已濒于破产--对于其革新之信任心--法律演进性质--应战后之要求而必须修改的若干原则

第二章 国家统治权概念--旧时观念--旧时观念渐被放弃--国家自由权因法律进步之故遂被限制--内国事务保留权之范围

第三章 平等原则--其在实际上之意义--与人民平等之相同点--物质及伦理上之不平等--管理公共利益之平等参加权--其引起之困难--国际永久法庭及国联行政院之组织--行政院永久会员席之维持--国联与一致表决问题

第四章 各国之权利与义务--主要权利论之弊病批评及受贬之理由--关于国家权利义务宣言起草之试验--主观法权概念--国体假定说--客观法规论

第五章 国际法之基础--创造意志论--法律心理论--习惯与条约仅为表明法律之程序--习惯之价值及条约之效力

第六章 国际法已表现之变迁的影响--各民族公共团体为达到治安和平及公理目的之利器--若干问题之能解决与否全系于国际司法之组织

第二篇 个人在国际法上之地位

第一章 国际法被视为一种特殊纪律为一种专属于国家之法律从未直接注意个人--赫富德氏(heffter)所创之新理论--实际上之证明--无国籍人民之援例

第二章 有建设力的法规及属于客观的法规直接注意个人--向国联及国际司法机关之控告权

第三章 理论的新趋势--趋势之调和与其根本改革

第四章 社会学之教训--社会团体组织集中之趋势--人类社交之逐渐变迁

第五章 近代之国家概念--注重人类单独人格--国际法仅注重个人--其法规系施于统治者及被治者--并逐渐以施于外国人者推而及于本国人

第六章 国际法之惩戒--是项惩戒应直接施于个人--个人得直接向国际司法机关提出控告--个人不得向国际永久法庭提出控告之现行法无充分之理由--必要之预防--由事实产生之需要

第七章 结论国际法正在过渡时期--民族法律与各国法律之竞争

第三篇 国际刑法

第一章 曩时之国际法不能有独立之刑事制度--个人行动由国家代为处分--关于个人行动之法规日益增加例如在平时国际法及战时国际法上--此制之弊病--统治者违法之行为--专恃武力--战争正当论--近代战时法之限制--侵略战争构成国际罪犯--国联盟约所载之处分--局外中立概念之变迁--对于国际罪犯应严行惩戒--各和约内所载之刑典--学术上之运动--所应克服之抵抗力及目前可行之范围

第二章 和平时期之特种重罪与轻罪--各国司法上之互助--受理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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