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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法规汇编
目录简介
内收中国海关的各种法规约400种,附件35种
目录
第一章 通商口岸及其他中外商船商人往来贸易地方
第一条 沿海沿工通商口岸
第二条 陆路沿边通商口岸
第三条 珠江口通商口岸与香港澳门间商船往来分卡
第四条 九龙拱北间贸易分卡
第五条 上下客货处所
第六条 上下搭客处所
第七条 华籍民船往来国外贸易分卡
第八条 管理往来东三省各口贸易民船办法
第九条 管理行驶两广之一百二十公担以下之民船办法
第十条 内港轮船贸易地方
第十一条 长城各口海关分卡
第十二条 关卡之增裁
第十三条 船只擅行往来未经核准通商地方贸易之罚则
第二章 船只进口报关手续
第一条 中国商船(民船除外)进口应呈验及备具之文件
第二条 中国航海民船之限制及进口应呈验之文件
第三条 未在进口通商口岸设有领事之外国商船进口时应呈验之文件
第四条 未在进口通商口岸设有领事之外国商船应纳之手续费
第五条 在进口通商口岸设有领事之外国商船进口手续
第六条 结关单照
第七条 船只进口及呈验各项单照规则
第八条 通运货物
第九条 管理中国领水以内未携应备文件或携有伪造文件之船只办法
第十条 进口后二十四小时内复行出口之商船得免缴存文件
第十一条 船只更换业主报关手续
第十二条 驶往香港之华籍船只
第三章 船只卸货手续
第一条 具有常年保结及押款保结之船只
第二条 普通卸货准单
第三条 停靠码头船只卸入货船或驳船之货物
第四条 在江心或港外卸货之船只
第五条 在港内运货之货船及驳船
第六条 起卸压舱物
第七条 由外洋进口之旅客行李
第八条 由中国其他通商口岸进口之旅客行李
第九条 旅客行李在船上征税限制
第十条 尚未完税之进口货物存栈限制
第十一条 具有常年保结之船只货物报税期限
第十二条 货物报税期限之延长
第四章 进口货物报关手续
第一条 自行报关之商行
第二条 报关行
第三条 直接进口货物报关手续
第四条 货物包皮上之标记及号码
第五条 航运重包裹标明重量办法
第六条 进口货物原产国标记
第七条 备有商品检验局合格证书之进口货物报运进口办法
第八条 免验货物
第九条 特准免验货物
第十条 应验货物
第十一条 进口商人之抗议权
第十二条 检查时损坏货物
第十三条 损坏进口货物减免税项办法
第十四条 伪造商标及伪造商标之货物
第五章 进口税
第一条 进口税
第二条 进口税新税率施行日期
第三条 救灾附加税
第四条 进口税附加税
第五条 进口税之征收
第六条 趸发市价
第七条 按照价值等级从量课税货物之纳税价格
第八条 按照重量纳税货物包皮免税之限制
第九条 混合物品征税办法
第十条 进口广告货样
第十一条 领事签证货单
第十二条 领事签证货单费之发还
第十三条 美国领事代发签证货单
第十四条 自东三省各口进口之洋货补领签证货单
第十五条 未准免税之使领馆人员用品应领签证货单
第十六条 税则分类估价之评议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