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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法要义
目录简介
法院用强制方法实现民、刑事判决所确定的内容,叫强制执行,国家有关这方面的立法(包括规则、办法等)为强制执行法,可单行,也可附于民事诉讼法。本书讲述强制执行法的一般原理和内容。参考1925年1月23日和11月4日北洋政府司法部两次修正的《民事诉讼执行规则》和1933年5月22日国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通令施行的《补订民事执行办法》,并引述外国强制执行法条文进行比较。共6章
目录
绪言
第一章 强制执行之主体
第一节 执行机关
第二节 执行机关之任务
第三节 执行机关公务员之职责
第四节 执行机关之管辖
第五节 执行当行人
第二章 强制执行之开始
第一节 基于判决之执行名义
第二节 判决以外之执行名义
第三章 强制执行之救济
第一节 对于执行违法之抗议
第二节 对于执行方法及程序之异议
第三节 对于执行事件异议之诉
第四节 执行之停止及限制
第四章 强制执行之行为
第一节 直接强制执行
第一款 动产执行
第二节 不动产之执行
第三节 卖得金之分配
第五章 其他执行
第一节 交人之执行
第二节 交物之执行
第三节 继承财产或分析共有物之执行
第四节 行为或不行为之执行
第五节 管收被告人之执行
第六章 间接强制执行
第一节 债务人对于第三人之金钱债权
第二节 债务人基于债权或物权得请求第三人交付或移转动产不动产之权利
第三节 债务人非系所有权之财产上权利
第四节 第三人之声明及债权人之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