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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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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 专利法
专利局之组织 四七五节 一节 四节 一二节 四七六节 四七八--四八三节 四八六--四八九节 七三节 四九四节 八八二节 八九二--八九四节 九七三节 一五三七节 四节 二节
专利权 四八八三--四八八六节 二节 四八八七--四八八八节 四--六节 四八八九--四八九三节 七节 一四节 六节 四八九五--四八九六节 四八九八节 七〇节 四八九九--四九〇一节 四九〇三--四九〇四节 五节 四九〇五--四九〇九节 一八八节 二节 四九一一--四九一七节
专利诉讼 二四节 四八节 一二八--一二九节 二三九--二四〇节 二五六节 八节 一〇节 四九一八--四九二〇节 二节 四九二一--四九二三节
有限制的贸易 三节
新式样 四九二九--四九三一节 四九三三节 二节
专利费用 四九三四节
其他规定 二--八节
第二篇 专利局办事细则
书函及会见 一--一三
通信人之注意 一四--一六
律师与代办人 一七--二三
呈请人 二四--二九
专利呈请书 三〇--六二
请愿书 三三
说明书 三四--四五
宣誓 四六--四八
图式 四九--五五
模型 五六--六一
样品 六二
审查 六三--六四
专利要求之拒绝及参考材料之供给 六五--六七
对说明书之修正及其他 六八--七八
新式样 七九--八四
回复专利 八五--九二
冲突 九三--一三二
单独进行呈请案对上诉处之上诉及笛声主利局长之请愿办法 一三三--一四二
冲突案件交付上诉处审理之规则 一四三--一四六
专利局长对前任局长判法案之重予考虑 一四七
向美国海关专利上诉法院上院之规则 一四八--一五〇
审讯 一五一--一五二
建议 一五三
冲突案及其他争论案证据之提供 一五四--一六二
案情简要说明书 一六三
专利权之发给 一六四--一冷言冷语
专驻之日期期间及方式 一六七--一六八
专利证书之寄递 一六九
专利证书上错误之修正 一七〇
专利呈请之放弃丧失复活及更新 一七一--一七九
专利之展期 一八〇
要求专利部份之放弃 一八一--一八二
专利权之让与 一八三--一八九
各项公费 一九〇--一九四
费币之付还 一九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