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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法规
目录简介
继第2编收1928年11月至1929年6月底止国民政府行政院或该部颁行的内政法规。分官制、官规、民政、警政、土地、礼俗、杂录等7类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内政部组织法
省警务处组织法
县组织法
修正赈灾委员会组织条例
修正本部北平档案保管处章程
内政部北平古物陈列所规则
内政部北平坛庙管理所规则
第二类 官规
警察官官等暂行条例
警察官俸给暂行条例
警察官官等表
警察官俸给表
调验公务员简则
各省县举士条例
国民革命军退伍军官佐考试任用条例
内政部直辖各机关会计员保证暂行规则
县长奖惩条例
公务员禁烟考成条例
国民政府颁发印信条例
官吏恤金条例施行细则
内政部各司分科规则
内部政处务规程
简任人员来京接受任命规则
第三类 民族
内政部第一期民政会议简章
内政部第一期民政会议秘书处规则
内政部第一期民政会议议事规则
内政部第一期民政会议提案办法
各省厘定县等办法
人事登记暂行条例
国籍法
国籍法施行条例
关于国籍变更之各项书类程序
内政部发给国籍许可证书规则
县政府经费支发办法
县财政整理办法
捐资举办救济事业褒奖条例
监督慈善团体法
第四类 警政
检查电影片规则
警官高等学校章程
警官学校章程
扩充消防组织大纲
确定警察经费办法
第五类 土地
兴办水利防御水灾奖励条例
土地测量应用尺度章程
水利官员考绩条例
农业推广规程
第六类 礼俗
党员恤金证书及领款须知
服制条例
孔庙财产员保管办法-一三七-三三八
第七类 杂录
通令各省改订市政府与各厅行文程序
内政部书记室职员奖惩办法
修正内政部发给护照规则
国民政府体育法
司法院解释处理逆产条例疑义公函
修正内政部食堂规则
修正本部职员寄宿舍规则
修正内政部勤务奖惩办法
内政部书记室职员限制请假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