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民国法规集刊
民国法规集刊
目录简介
全书共30集。所辑法规自1928年10月至1934年6月本书最后一册出版前。包括国民政府和各省市政府颁布之法规。分官制、官规、行政、司法、立法、考试、监察、地方制度8类。其中行政类又分内政、外交、军政、财政、农矿、工商、教育、交通、铁道、卫生、建设、蒙藏侨务等。如有中央及各省政府重要宣言、布告则设专栏登载
目录
第一类 官制
省警务处组织法
附录 修正省政府组织法
总理陵园管理委员会组织章程
广东治河委员会组织条例
修正黄河水利委员会组织条例第二条
第二类 官规
国民政府通令党治下各机关对于经费收支应逐月公布文
附录 原提案理由及办法书
简任人员来京接受任命规则
简任人员来京接受任命程限表
简任人员来京受任式规则
第三类 行政
第一目 内政
监督慈善团体法
行政院解释举士条例疑义令
附录一 广西省政府原呈一
附录二 广西省政府原呈二
修正警察服制条例第三条
附录 内政部原呈
县保卫团法
监督慈善团体法施行规则
第二目 外交
整理中美两国关税关系之条约
第三目 军政
国民政府运输护照规则
国民政府发给运输护照规则施行细则
国民政府稽核智利硝进口预防危险暂行办法
修正国民政府查验自卫枪炮及给照暂行条例
军需仓库组织规程 附系统表二
军用皮革厂组织规程 附系统表二
军用粮秣厂组织规程 附系统表
办理逃兵官长惩奖规则
陆军官兵死亡埋葬费暂行条例
第四目 财政
修正烟类营业牌照税暂行章程第四条
财政部洋酒类税暂行章程
财政部洋酒类稽查规则
财政部洋酒类税罚金规则
民国十八年关税库券发行简章
盐务缉私士兵教练所章程
国民政府发给国立省立暨代理国库省库各银行运送钞币专用长期免验护照规则
财政部直辖征收机关交代章程
盐务学校毕业生暂行任用章程
民国十八年振灾公债第一次还本办法
第五目 农矿
总理逝世纪念植树式各省植树暂行条例
农产物检查条例施行细则
农矿部国营矿业筹备委员会章程
农产物检查所检验肥料暂行办法
农矿部直辖农产物检查所检验农产物处罚规则
第六目 工商
度量衡法施行细则
全国度量衡局度量衡制造所规程
度量衡检定规则
各省及各特别市度量衡检定所规程
各县市度量衡检定分所规程
全国度量衡局度量衡检定养成所规则
公用度量衡器具颁发规则
度量衡器具检查执行规则
度量衡器具营业规程
修正商品出口检验局暂行章程第六条第七条
会计师资格审查委员会简章
修正上海商品检验局牲畜正副产品检验处检验细则
技师登记法
劳资争议处理法试行期间展期六个月令
第七目 教育
国立清华大学规程
蒙藏学生就学国立中央北平两大学蒙藏班办法
待遇蒙藏学生章程
第八目 交通
交通部国际通信大电台筹备处章程
修正报务员章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
交通部邮政总局储金处办事细则
邮政储金条例施行细则
交通部沪蓉航空线管理处办事细则
交通部沪蓉航空线管理处各站办事细则
交通部沪蓉航空线管理处机场规则
修正电报干线工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