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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行政法
目录简介
原书初版于1900年,分上中下3编。上为行政泛论,中为各论,下为行政诉讼法,译者据1910年巴黎法文版,将上编翻译出版(中下编是否出版不祥),分行政机关编制之要素、中央行政、地方高级行政、地方下级行政4类。后附:法国各部编制法
目录
弁言
上编 行政编制法
第一篇 行政机关编制之要素
第一章 立法权与行政权之分立…结果…调剂…例外
第一节 行政权之基础
分权之原理
司法应否与行政立于对等之地位
第二节 分权之结果
第三节 分权之调剂
分权之例外
第二章 行政与司法权分立之学说
第一节 行政与司法分权原理
第二节 行政与司法分权之范围及其结果
行政与司法分权之限制
行政裁判之设立及其扩张
第三章 服务机关之法人资格
第一节 法律上法人资格之性质
法律假定法人资格之解脱
私人会社法人资格之作用
共产制度作用之正当防闲
第二节 公家利益之建设与民商会社法人资格之比较
第三节 公共建设与公益建设之比较
第四节 行政上法人资格之成立
第五节 经纪行为上法人资格之定义
国家行使公权不当以人格视之
第四章 关于公职之学说
第一节 公职在法律上之性质
契约性质之学说
法令性质之学说
大权职务与经纪职务必要之区别
区别之结果
例案上对此问题之解决
第二节 公职之任免
第三节 人民对于职官滥用权力之保障
职官之负责之不关于国务员者
废止职官保障问题上之争论
国务员之负责
第四节 公务施行发生损害时行政上应负之责任
大权行为发生之损害国家不负其责
经纪行为发生之损害行政上应负其责任
法庭例案对于负责原理之变迁
负责原理法学上之一般观念
有心损害之救剂
特别法律制定之意外损害
第二篇 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
第一章 中央行政与地方行政之区别
第二章 各种行政上会议机关与执行机关之区别
第三章 总统
第一节 选举总统法
第二节 总统之职务
第三节 总统之行政行为
规则
普通规则与行政规则之区别
个人命令普通命令及具有行政规则形式之命令
第四节 统治行为之学说
以目的为分别行政行为之学说
以性质为分别行政行为之学说
不忍有统治行为之学说
第四章 国务员
第一节 国务员之如何任命
各部次长其职任之变迁
国务员之革除
第二节 国务员之联带行为及其单独行为
第一项 联带行为
第二项 单独行为
第三节 各部职务之分配法
古代之分部制度
一千七百九十一年后之分布制度
国务员事务厅分司
专门委员会
参议会
第五章 参政院
第一节 参政院之原始
一千八百四十五年之修正
自一千八百四十九年至一千八百七十年之变象
第二节 参政院之现制
第一项 参政院之组织
第二项 参政院之作用
第三项 参政院之行政职务
第六章 中央机关对于地方上之行政权
第一节 行政区域之简史
一千七百九十年之制度
共和历三年果月五号之制度
共和历八年雨月二十八号之法
第二节 州长
州长之任免及其地位
州长之职务
州长有亲自决断权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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