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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教育厅现行教育法规续编 江西省教育厅公报编辑处[发行者] 江西省教育厅现行教育法规续编

江西省教育厅现行教育法规续编.pdf电子版

作者:江西省教育厅公报编辑处编辑
年份:民国十八年[1929]
版本:江西省教育厅公报编辑处[发行者]
页数:421 页
文件大小:10.9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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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简介

本书为《江西省政府教育厅暂行教育法规汇编》的续集。分上、下编,上编为中央颁布法令,下编为江西省单行法令

目录

上篇

关于学校者

法规

大学教员资格条例十五年

学校职教员养老金及恤金条例十五,十一,二

学校职教员养老金及恤金条例施行细则十五,十二,廿一

毕业证书条例十六,十一,七,

各级学校政治训育委员会条例十六年

私立大学及专门学校立案条例十六,十二,廿

私立中等学校及小学立案条例十六,十二,廿

私立学校条例十七,二,六·大学院公布

私立学校校董会条例十七,二,六·大学院公布

小学暂行条例十七,二,十八·大学院公布

华侨学校立案条例十七,二,廿二·大学院公布

华侨小学暂行条例十七,二,廿三·大学院公布

华侨补习学校暂行条例十七,二,廿三·大学院公布

华侨子弟回国就学办法十七,二,廿三·大学院公布

中学暂行条例十七,三,十·大学院公布

各省市交换小学教育意见办法十七,七,廿五·大学院公布

促令各地设立中小学校教员暑期讲习会办法七,三·中央训练部制定

各地中小学教员讲习会增加党义课程办法七,三·中央训练部制定

检定各级学校党义老师条例七月中央五二次常务会议通过

各级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组织通则七月中央五二次常务会议通过

各级学校增加党义课程暂行通则八,六,国民政府公布

国立清华大学条例九,三,大学院公布

高级中学以上学校军事教育方案七月廿八国民政府公布十月修正

高级中学以上学校军事教官服务条例

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组织条例十一月

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组织法及办事规则十一,廿二·

全国大学及专门学校党义教师检定委员会会议通则十一,廿二·

检定须知十一,廿二·

修正大学区组织条例十二,十·

国民政府教育部大学委员会组织条例十二,十·

命令

禁止未立案之私立学校采用大学院所颁毕业证书式样十六,十二,九·

规定十七年前成立之私立学校立案办法十二,十八·

关于社会者

法规

图书馆条例十六,十二,廿·

新出图书呈缴条例十六,十二,廿·

关于留学者

法规

管理留日学生事务规程九,十七,大学院公布

发给留学证书规程九月公布十八年二月五日修订

关于其他者

法规

教科图书审查条例十六,十二,十六·大学院公布

革命功勋子女就学免费条例十七,一,九·大学院公布

教育会条例十七,二,十四·大学院公布

大学院华侨视学员条例

大学院驻外华侨劝学员条例

教育学术统计暂行条例十七,四,七·大学院公布

著作权法十七,五,十四·国民政府公布

著作权法施行细则十七,五,十四

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章程七,卅,国民政府核准

特别市教育局暂行条例九月修正公布

修正内政部更名改姓及冠姓规则九月内政部公布

中央研究院组织法十一月国民政府公布

革命功勋子女就学免费审查委员会组织条例十一月国民政府公布

教育部编审处组织条例十二,廿·

命令

规定教育会会员资格审查会组织办法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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